Sleep With A Post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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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我不曾忘记你 - [Flashbacks of a fool]

我是说我的学校。我是说,我的学校让我觉得他们在告诉我“我不曾忘记你”。
毕业的时候,学校会给你一个永久的学校email地址。你还有一个个人信息账户,如果你随时变更了联系方式,你都可以更新。你也可以看到你所有的校友的联系地址。
每个月你都可以收到email。你会得知学校任何重要和不重要的消息。比如,学校的最新排名,换了新校长,学校的新举措,校球队的战况等等。学院会定期给你邮寄院刊,无论你在世界各地,定时准会寄到,那里的信息更有亲和力了,象哪届的同学升迁了,哪对校友结婚了,生孩子了等等,还配有照片。老师的近况也在上面。我最近收到的一份问卷调查,问到你是否为你的学校感到骄傲,还问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学校计划取消大学入学成绩,这是美国大学里的第一个,问我们的意见。
这制造了一种特出的氛围,学校关心你,你也就会关心学校。她常问你是否以她为骄傲,你自然会以她为骄傲。我偶然遇到校友,老校友,多数都会告诉我,他们的孩子也读同一所学校。很多时候能读哈佛,也不一定去的,只是因为,了解这个学校,质量又不是差很多。也许这是市场化催生出来的一种文化?在美国,你要学得好,还有付不菲的学费才能读好学校。所以,学校的推广做的越好,生源会越好。当然,学校校友是最容易发展的市场群体。
其实,我的本科读的也算是个国内名校,可是,我们国内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氛围或者机制。学校也没有这样的正式渠道告诉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反,知道的信息都是口耳相传的,这样的信息多数是消极面的,什么剽窃,丑闻等等。还不错的学校,听起来像是管理的每况愈下。若是有人再问我,为她骄傲吗?我依然说,骄傲。但是,总是觉得,我们的纽带已那么松懈了,知道的消息多是不良的谣传。
我们生活中总有那么一段时期是属于彼此的,无论以何种方式。或许已经那么疏远。但是,若是有种纽带让我们总能有所回忆,倒是总象有人在说,我不曾忘记你。
收到我学校的刊物时候,或然想起,夏季的夜晚,在摇曳的松林间,我们几个中国学生住的house的厅廊下,手握小瓶的cold beer,大家聊天。有个无锡的童姓老兄,总是打开他的收音机,听着吱吱啦啦的台湾台,给大家分析台湾政局,吉姆马就会泛起乡愁,遥望祖国方向,说,明天把小仙她们叫来,我们做四川火锅。
You know what. It was goo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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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4
A traveler’s weekend - [Flashbacks of a fool]

上周末,本来想约MELINDA同志一起出差。确切说,我出差,她玩。可是她周末有个国际学术会议,一想有人漂洋过海的来开会,总不能不给人家面子。
我只能自己下南洋。好热的地方,绝对温度不很高,湿度很大。黏黏的感觉,酒店周围的酒吧,下午就有人坐在露天喝啤酒。心想,华人还是很勤劳的,这么热的地方,还能双手建设出这么个不错的国家,不容易。若是土著人,热的只剩睡觉了。
入住酒店后,去周围的商业区转悠了一会,发现这里除了购物就只能吃东西了。原本只是赤道的荒原,却被人们建起了城市。近傍晚,在大堂喝了杯啤酒。又去邻近超市转转,买了一种叫肉骨茶的佐料。喜欢肉骨茶,多半是这个名字,很南洋,很中国。顺便买了瓶啤酒还有玉米片。我最喜欢的组合之一。回到房间打开CNN,给MELINDA发了个短信“好热,我正光着屁股在房间喝啤酒吃玉米片呢。"
很早睡了,很早起了。5点半就到了健身房,跑了40分钟,再去游泳。完美的泳池,完美的温度,完美的黎明。一个人也没有,有鸟在池边喝水。我酷爱游泳,有时是更喜欢水里的寂静。想起《碧海情》里的潜水员在死前说,他喜欢深海里的寂静,所以要选择魂归那种寂静。游的异常轻松,25米长泳道,蛙泳只要三次踢腿。上岸,才看到牌子上说,这是新加坡第一个矿泉水游泳池。里面既是有矿物质,浮力也会大很多,所以游起来,轻的象飘。
中午和一个女同事吃午饭,她说,我昨晚想给你打电话呢,告诉你小心不要被GIRLS PICK UP。我说,WHAT?她说,你不知道?你晚上出了酒店就是一条很有名的街,周六晚是都是超短裙的妓女,站在那里。有名的,ORCHARD RD。我说,我昨晚九点半就睡了,没有大开眼界。
晚上,晚上另一美国同事约请我去他家做客。他太太是荷兰人,对中国政治很好奇,聊了很多民主话题。她说她曾花了一个月时间在中国西南省份旅行,到过很多乡村。我说,那你去过很多我没有去过的地方。想到毛姆的《面纱》,一个外国人在西南的乡村。
和他们一起步行到附近吃饭,路过一处并不显眼,并不奢华的房子,他说,这是李光耀的家。我开玩笑的问,你早晨跑步见过李光耀吗?他笑说,还没有,但是两个锡克门卫很友好,每次路过都打招呼。
这对夫妻挺好客,晚饭后,又回去他家露台喝了点红酒。他们家有两只猫一只狗,我坐在露台上,一只猫躺在我的酒杯边上,一只狗躺在我脚边,他太太说,动物喜欢你。夜晚并不那么热了,风吹的很舒服。十点的时候,告辞了。
我还有个习惯,要是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一早一定加大些运动量,把酒精挥发出去。血液里最好不要存留酒精。
THAT IS A TRAVELER’S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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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4
A Family Man's Saturday - [A love song to Melinda]
8:30: 起床。煮咖啡,做早饭,面包煎蛋。和MELINDA一起吃早饭。MELINDA诡秘一笑,说想送给我一首诗,大致是舒婷《致橡树》的改版。“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早起的贤妻, 给你做早饭,借自己的贤惠显摆自己。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传统的女人, 为你买菜洗衣...不,这些还都不够” 我说,行了,行了,你给我shut up。
9:30: 查EMAILS,上网看新闻,昨晚回家,路上被查了两次有没有酒后驾车,上网一看,才知道出了枪击案,猜是警察佯装查酒后驾车,实则抓逃犯。好在新闻说,十二小时内都一网打尽了。
11:30: 简单吃些午饭,要和MELINDA去美术馆看安特卫普艺术展。
12:30: 到达美术馆。我对艺术造诣颇浅,虽然参观过不少美术馆,不下几十个,但是还基本上算个看热闹的。展览里有鲁本斯的作品还有其它的十五十六世纪油画。倒是很好奇那时人们的生活。还有点兴趣的就是来自圣经故事的油画。
那些现代艺术总是光怪陆离的想象,500个人在沙漠拿着铁锹把沙丘推前几米远,那张500个人拿铁锹的合影照片是艺术。还有放映室里的行为艺术,比如一个裸体爬上床,从后面看不知道性别,然后,那个人翻过身,你知道,是女人。要是采访那个艺术家,他会说“我想表达的只是一种观念,就是从某一侧面,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的,男女是等同的。如果你是个屁股更圆一些的男人,男女就更等同了。”
还顺便看了楼下的文革雕塑展“收租院”。
14:30: 顺便溜到隔壁人民公园的BABAROSA喝杯咖啡。人民公园之于上海就像纽约的中央公园,可惜小了很多很多。去咖啡馆必然要路过那个父母相亲的市场。这个活动也是周末历久不衰的群众运动了。老头老太们手持广告,给自己的子女找对象。像个产品推介会。看到一个牌子上写着“静安三室两厅,无贷款。”路过时,听一个老大妈特别给人强调说,“我女儿已经是硕士了。”产品总要有卖点的。
16:30: 回到家里,我出去户外跑步,MELINDA让我回来时候门口便利店买一些火腿肠。她发现两个恋爱的流浪狗最近总在楼下草地玩耍,要去喂他们。跑步回来时候,去店里买。店员搭问,怎么买这么小包装的火腿。我说,喂狗的。她问,你家养什么狗。我说,是楼下的流浪狗,我家没养狗。她说,你好心肠哦,有好报,我家养狗。狗很有良心,你喂了他,他下次会记得你。”
18:00: 和MELINDA去附近蜀菜行家吃饭。我们都是川菜爱好者。我酷爱很辣的东西。辣到嘴里象着了火,再用冰啤酒去浇。英语可以说,“turn your life around。”想到以后要写篇关于川菜的博客,就叫“永远的毛血旺”。
20:30: 回到家。和MELINDA看电影,I have loved you so long。封皮上翻译成“爱你长久”。我和MELINDA说,要是我,会译成“我爱你已如此漫长”。电影讲的是一个绝望的女人最后如何正视自己的命运的。
23:00: SLEEP WITH A POST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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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交通事故,特别强调富家子弟飙车。这好像什么地方有点牵强。
违反交通规则和贫富无关。我没有统计过,好像穷人违反交通规则的比例或许并不比富人低。当然,没有数据依据。但是,我想大家都见到过穷人怎么在路上飙自行车的,怎么肆无忌惮的横穿马路。想像一下,给了穷人汽车,他们也一样去飙。
穷富不是标签。国民素质是问题关键。穷人有一天终会变成富人,富人也随时会变成穷人。标签换了,素质不变,还是会出现类似的悲剧。尤其中国这样的国家,没有素质和财富积累的历史,很多富人可能十年前也是穷人,中国的穷人富人本是同出一处的。
或者,要是一个普通司机给富人开宾利撞了人呢,也不应该说是穷人替富人撞的。
倒是有一点穷富之间不很公平的地方,就是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贩卖的。在西方,贩卖法律的合法执照人是律师。所以,你看到西方的律师的价格会差别那么大。如果你有钱你会请个收费不菲的律师,因为,他的记录里显示,他把法律买的最好。也就是说他可以为客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一面看是维护法律尊严,从另一面看仅仅是为了赢。因为衡量律师水平的只有一个字“赢”,人们选择律师也主要是看他的记录里赢了多少场官司。
所以会有这样的事情,前副总统切尼打猎时候无意中枪走火,打伤了他的朋友,当美国公众得知他打伤的这个朋友是个律师的时候,切尼的民众支持率一下子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哪里的人们都不喜欢贩卖法律的人。因为他们以为那是不公平结果的制造者。
在中国,人们愤怒的不是律师。我们的律师不像美国的律师那么有影响力。我们要把钱付给能够影响结果的人,在这个案例里,也许是处理事件的政府工作人员。
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这是我们人类行为规范里没法做到绝对公正的事情。当然,让律师贩卖法律应该比让官员贩卖法律好很多。毕竟律师是经历了法学院严格培训的,他们贩卖法律时还是有很多原则的。有原则应该比没有原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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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2
劳拉的意大利 - [Lost in translation]
前一段时间,我的公司总部授意我在国内更加激进一些。做两件事,一,招人,二,招国际化的人。发出了广告,还找了猎头,这阵子,一直在面试各色(肤色)人等。
天天听各种口音的英语,好在我不介意人们的口音,无论中文,英文,各种口音让对话更有文化韵味。
话说一日上午,正要开始面试,敲门而入一位意大利美女,偏瘦,很结实,黑头发黑眼睛,挺好看的。着装也颇有气质,短上装,披一件黑色的薄纱披肩。她说她叫劳拉.嘉思丽,是来面试的。
一口挺不错的中文,英文也可以。我喜欢意大利人说英文,口音有点硬,说话挺认真,诚恳,表情丰富,好像越是说不明白越想说明白的样子。
她说她来上海三年半了。我说,你喜欢这里吗?她说,喜欢,她在那波里大学就学的中文,对中国很感兴趣。然后又来上海工作。我说,意大利人晒晒太阳,喝喝WINE,谈谈恋爱。那么舒服缓慢的生活,你怎么喜欢上海这么忙乱拥挤的地方?
她说,她觉得这里有竞争有机会,意大利太慢了。老年人更适应。但是她只有三十岁,想忙的充实一点。
噢,我说,这样呀。你们那里的人想来中国,我们中国人想去意大利。
她说,那里好山好水好无聊。
我不是很拘泥于刨根问底儿的问面试者工作经历的人。我更喜欢聊其它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我说,我喜欢电影教父,我还记得有句台词,“西西里这么美的地方,怎么有这么多的暴力?”
她说,是的,意大利南方很美,但是很危险。
我问,现在也这样?
她说,是真的,黑手党还在那里,政府里也有他们的人。他们的政府腐败,人们有现任总理腐败的证据。但是他们可以修改法律。人民拿他们没有办法。
我惊讶,我说,我以为黑手党是三十年前的事情,是电影里的故事。现在已经没有了。
她说,不。他们还在。人们和政治腐败斗争了三十年了。没有结果。她很失望。
然后,我又问,你喜欢意大利男人吗?
她说,不喜欢。他们看起来很男子汉,可是有点什么事情总要问妈妈。她做出一副有肌肉的样子,又撇撇嘴。
我说,真的?问妈妈?
她说,她交往过几个意大利男朋友,是这样的。
我说,你现在的丈夫不是意大利人?
她说,不是,来上海认识的。
我说,很浪漫。
劳拉接着又补充说,你不要以为我不爱国,我还是很爱我的祖国的。只是......,劳拉耸耸肩。
劳拉想到的意大利,是我没想到的。谈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告诉我,她说的是她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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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Illusion Time - [天堂电影院]
应该是93年看过的这部电影,叫DAMAGE,那时我做记者,可以去电视台的资料库里拿这种叫“资料片”的电影,那时也没有DVD,都是那种大的录像带。这种资料片是不能公映的,也不能在电视台播放,只是留作“资料”。我那时单身,晚上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录像。DAMAGE我只看过一次,十几年也没有再看过,但是我有时会想起这部电影。
故事不复杂,甚至简单到你我都可以编出来的程度。一个有风度的五十几岁的英国国会议员环境部长(艾恩斯),偶遇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比诺什)。这个女人碰巧是他儿子的女朋友。这个女人以他儿子女朋友的身份造访他家,席间两个人只是眼神偶然碰撞,谈话温和礼貌,和其它的社交会面并无两样。但是,激情不需那么多的铺垫,只是那么几下眉目传情,看似平常的,却穿透了彼此的灵魂。别人看不到的,也许他们看到的是火焰。
然后,两个人烈火干柴,在各种场所,寻找各种机会,以各种方式,燃烧了起来。不知是议员灵魂里有什么感觉令他如此孤独,还是那个女人需要这么个男人理解她的独特,她的欲望,以及过去在她的生活中都发生过什么。总之,他们TALK然后 F**K,然后再F**K再TALK。就这样,没什么两样。
最后的结局是悲剧,艾恩斯的儿子无意发现了他女友公寓的一把钥匙,他去了那里,打开门的瞬间他惊呆了,艾恩斯和比诺什正“燃烧”着呢。他们三个的表情都无比错愕,错愕到面无表情。他的儿子向后退,不小心翻下了四楼的栏杆,他的儿子摔死了。艾恩斯冲出房间向下看,欧洲演员还真是有献身精神,一个严肃演员,正面非常全裸,应该是为了完全还原生活的真实和荒诞的一面。然后是莫大的丑闻,艾恩斯被社会和他的家庭抛弃,最后潦倒的生活在一个法国小镇。
电影最后是艾恩斯的独白,他说,他后来在某个城市的车站又看到过比诺什一次,当时她还抱着小孩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他觉得她和其他女人并无两样。这段独白很好,说得平实而冷漠。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们的人生都或许有那么些ILLUSION TIME, 不知道什么化学因素,外因内因交替作用,然后,ILLUSION产生了,你变得依存于你想象的镜像里,不是毫无根据,但是也绝对经不起细加思索。你一点点沉迷其中,迷途亦不知返,直入无尽深渊。
多数的ILLUSION TIME是没有DAMAGE里的致命悲剧的,但是,电影让你思索这种ILLUSION是在什么场合,以何种方式,如何演绎下去的。
艾恩斯和比诺什的ILLUSION基本是从眼神开始的,他的眼神深邃到迷惘,她的眼神平静里蕴藏狂野。还有剧照里,两个人蒙着彼此的眼睛,那是他们的ILLUSION TIME。就这么着,他们开始BURN。什么东西在他们的灵魂和肉体里蔓延。
每个人的都有自己的ILLUSION TIME。呈现ILLUSION的舞台也是千姿百态。
我也有我的ILLUSION TIM,可以拍成个很好的酒类广告。就是坐在那里,可以是个餐厅,周围灯光幽暗,人影憧憧,我举起酒杯,可以是冒着冷气的冰啤酒,或者是WINE,如果酒的牌子叫TANGO,我就说一句:“NOW。TANGO TIME,ILLUSION TIME。”
确实,一杯酒就是我的ILLUSIO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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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有人在异乡慢跑 - [Flashbacks of a fool]

我喜欢在异乡奔跑,我觉得那是了解一个城市的很好的方式。跑过的地方你会观察的更为细致,我尤其喜欢在水边慢跑。
在跑过的城市里,我比较喜欢青岛,厦门。每次去青岛,我常住在一个叫海景花园酒店的地方,出了酒店,就是一条靠海的长路,跑步时候,可以看到海浪翻涌,清洁的海风总是扑面而来。厦门也有个靠海的酒店在会展中心,路比青岛的更平一些。因为不在城里,海边人不多,空旷寂寥的感觉。跑在那里,会想到自己能不能游泳游到金门。
杭州的西湖也是个慢跑的好去处。跑一整圈大概要20公里。略长了些,可以只跑西侧这一半,以苏堤为界,跑在苏堤的感觉会更好些,柳绿花红,最好清晨早一点去跑,不然游人如织,会过于喧闹。初冬或初春的时节,人更少,晨雾里的西湖比较美。
还跑到过更遥远的地方。洛杉矶的长滩据说是世界上最长的海滩,有八英里长。试过几次,没有跑到过尽头,记得一次是在傍晚跑,好像是冬天了,有点冷,从酒店出来,看着遥远的夜色里的灯塔,觉得很远,海边人已经很少,冷冷的海风吹过来,昏黄的夜色里,孤独的挑战,体力没有问题,但是也要点坚韧,一侧是海,另一侧是山坡上灯光点点的公寓。最终还是跑过了灯塔,跑到了更远的栈桥。那次大概跑了16公里。有时是白天跑,在街道上跑,跑到游艇码头,我喜欢到处跑着东看看西看看。去了一个地方,总想第二天清晨把附近的地方都跑一遍,算是熟悉环境的一部分。
中央公园是在都市里最好的跑步场所了。一大圈,应该是十公里多一点,距离对长跑来说是很适合的。一大部分的跑道是绕着湖的,跑道是粗石子铺成的,有缓冲,经常长跑,也不会伤到膝盖。跑步的人不少,气氛很好,像是个小型的长跑比赛,年轻人多,有的跑的很专业,很快。陌生人会相识微笑,气氛颇为友善。绝对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也有经历过一次不友善的慢跑,在土耳其中部的一个旅游小城,也是入住酒店后的第二天清晨,想去看看周边的环境。那是五月,天气有些热了,我漫无目的的沿着公路,跑到了一个小村庄。好奇,一直跑进村里东张西望,想看看土耳其的村庄是什么样子的。可是,碰到的裹着黑头巾的妇女们好像非常不友好,对我有些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我礼貌地冲她们微笑,但是碰到的人们都是那么个横眉冷对的表情,我想我怎么这么不受欢迎。看看她们,看看我,再一想,明白了。我一定是违反了当地习俗,人家都严严实实的从头到脚蒙着“毛巾被”出来的,我短裤背心,太有伤风化了。想到这,不敢往前跑了,撒腿跑回酒店。
测算好自己的体能,留好足够的体力返程。给我一条异乡的漫长小径,我就可以愉快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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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阳朔或巴黎 - [A love song to Melinda]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循规蹈矩的一面,所以,我们才需要那些偶然的ESCAPE, 从现实生活中逃离一下。我和MELINDA会常ESCAPE到杭州去。经常是旅行淡季的周末去,初冬,初春的周末,或者是旅行旺季的工作日去。不喜欢游人如织,喜欢山脚下的那些小街。南方微雨中的斑白的墙,墨黑色的瓦,绿茵茵的树。有些小饭馆,会打开门的那种,坐在长凳上,面朝低缓的山,细雨倾泻下来,那种小馆是做农家菜的,只有几张桌子,店员会热情很多。对于我这样一个北方佬,这种感觉很江南。要雨蒙蒙的,无雨不江南。
再远的ESCAPE可以去桂林,阳朔。有一年的五月在阳朔呆了一周,山水相间的地方,骑着双人自行车,在乡间小路,很多当地村妇卖用鲜花编成的帽子。还有桂林当地的米粉店,有非常正宗的那种,饭馆里的碗是搪瓷的,淳朴又怀旧,三五块钱可以吃的很尽兴,天下最好的米粉,放很多辣酱。
阳朔或许是个逃离的好地方,好像有一些厌倦了大城市循规蹈矩生活的人,去那里开个小馆,悠哉游哉,那些ESCAPE的人里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
我们的生活方式总是有局限性的。要是你打破了这个局限,你会被下一个局限而局限,如此周而复始,有一天你会觉得生活本身就是这么种局限。你没有在你的局限里找到你的爱,去安静的体会生命其它美好时刻,你就只能放弃生活了。也许,很多艺术家的终结方式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结果,像海明威。
“革命之路”里的四月也是这样的人。她厌倦了丈夫弗兰克在公司赚钱、她做家庭主妇和蹩脚演员的生活。她的逃离方式是,设想和弗兰克去巴黎,她工作,弗兰克去重新寻找他喜欢做的事情。弗兰克爱四月胜过四月爱他。弗兰克虽然也感觉到生活中有让他不舒服的沉闷,但是也实在不知道去巴黎能不能彻底改变什么,虽然巴黎是个浪漫,自由,闲散,物价低廉的地方。可是,弗兰克想挽救和四月的爱情,而四月声称去巴黎就可以搞定了。那是革命之路吗?假如是一对上海三十年代的青年夫妻,他们要去延安?革命之路?好像历史书上说,那是革命之路。
真的是吗?巴黎和爱情有关吗?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哪个城市可以拯救一桩爱情的。即使是倾城之恋,那也是,个人命运和历史变革的极大巧合。令一个城市倾覆的爱情少之又少,令爱情峰回路转的城市恐怕也是子虚乌有。
四月是不应该结婚的女人,她天性不喜欢被局限,而婚姻是最持久的局限。很多男人或许会爱她,她美丽,有才情,有激情,有性情,有梦想。你和她可以相爱,但是和她厮守终生是不现实的。她唯一让自己感到生命的方式就是变换,她以为那是冲出藩篱的唯一出口。可是,变换到巴黎,弗兰克还会是弗兰克,也许给不了她那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爱情了。
像四月这样的有“局限生活”恐惧症的,应该每三五年换一次爱情,或许下一次爱情会把她带到另一个城市,一个更富有浪漫主义的男人那里。总之,她的悲剧和弗兰克应该是无关的。她也许在承诺婚姻之前,意识到自己不喜欢婚姻这种持久的局限。她三两年后会很不舒服,又不知道怎么去ESCAPE。
也有其它的ESCAPE的方式,我有两个台湾同事是对夫妻,妻子在台湾,丈夫在广东,有次开会一起吃早餐,我喜欢和这对夫妻开玩笑,很流畅,亦真亦假的玩笑。他们也玩笑,说,两地分居是为了挽救婚姻,或者令婚姻持续。我当时以为是玩笑。后来,间接知道,原来是真的。所以,另一种ESCAPE常见方式是,两地分居。
婚姻应该不是藩篱。四月的天性有艺术家的狂躁,那顿平静的早餐是狂躁爆发以前的最宁静的时候。你要是经历过夏季风暴,你会知道风暴来临前那种出奇的宁静。四月的那次溢满微笑的早餐就是那种宁静。要是上帝可以乱点鸳鸯,应该把她介绍给西班牙的画家驴。男艺术家可以让她的狂躁都彻底释放出来,就不会被压抑得沉闷而死。
那么,我们怎么选择我们的革命之路呢?据说,导演想探寻的主题之一是:是否可以让一对男女不分离而让爱情重获新生。
也许,电影的答案是否定。但是,生活里多数的婚姻爱情都是这么去ESCAPE的:杭州细雨里的依山小街。再么,阳朔或巴黎。
这样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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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个很喜欢悲剧的人。有些感人的悲剧会打动我。但是,我心里总是想,这是个悲剧。
关于文革的悲剧,我看过一些。包括陈冲拍的天浴,那种苦难的知青生活,女知青要陪不同的人睡觉,队长,书记,团支书等等,是为了平衡大家的关系。知青为了返城,有时会把自己肢体弄残,以符合优先照顾标准。一个民族回忆自己的苦难有自己的方式。我曾经两次参观华盛顿的大屠杀纪念馆,一次自己,一次和MELINDA。纪念馆有一小部分区域挂有标志,告诉参观者将看到的图像有可能会让人产生心理不适。我去看了,纳粹用推土机搬运成百上千的赤裸的尸体,杀戮可以变得象屠宰车间的一道生产工序。
这里有另一个个人的真实悲剧。两年前,我在三联周刊上看到了一篇上官云珠的儿子韦然的回忆文章。记述他的母亲和姐姐的命运。要是有人拍成电影,定是不朽的杰作。
上官云珠生于1920年,是江苏江阴的平凡美丽的女子。17岁和第一个丈夫及儿子逃难到上海,她丈夫谋得一份小学教员的工作,她在一家照相馆做开票员。后来,偶然被电影公司的人看中,开始演艺生涯。她的丈夫接受不了她的改变。遂离婚,带着儿子回老家了。
1942年,她的事业有了进展,嫁给了姚克。姚克曾留学耶鲁,据说还是为鲁迅抬棺的8个人之一。姚克家境殷实,才华横溢,给了她事业不少帮助,两人很快育有一女,名唤姚姚。后来,姚克有外遇,上官云珠毅然离婚。
上官云珠的事业继续蒸蒸日上,解放初期,她再次结婚,嫁给了程述尧,一个比较富有的戏院经理。程曾经是黄宗英的前夫,在黄嫁给赵丹以前。上官云珠的这次婚姻带给了他们一个男孩,韦然。没有几年的光景,程被检举有经济问题,他实属冤枉,但是为了了却烦恼,他供认了,并退回了子虚乌有的赃款。但是,厄运没有结束,审查接踵而来。上官云珠明哲保身,再次离婚。
50年代末,60年代初,上官受到毛主席的几次接见。又陆续拍了几部电影,有了几年的好时光。很快,文革到来。她成了批斗的对象。加上罹患乳腺癌,身心疲惫不堪。就在她手术恢复的时候,还被拉去遭受羞辱和毒打。1968年冬天的一个凌晨,她拖着被毒打后的身体回到被洗劫一空的家里,她彻底绝望了,纵身跳下了四楼。摔死在清晨进城菜农的小推车上,据说,菜上都是血,菜农把菜冲洗后,继续卖掉。
故事到这里还不够悲惨。她很痛爱的女儿姚姚天生继承了她的反叛和自由。在上海音乐学院读书时候和一个男青年恋爱,后怀孕。这是上官云珠死后4年的事情了。学校知道后,要把她分配到边远地区。她不去,也没有工作。这时她的男朋友因为政治斗争,割脉自杀。她刚生下来的孩子也送给了医院的医生收养。姚姚后来又和一个小她十岁的男子相恋,并通过那个男孩在美国的母亲联系上了她在美国的生父姚克。
1975年的时候,政策开始松动,她开始学习英语,梦想有一天到美国找她的生父。那年秋天,她辗转托她妈妈的旧友疏通关系,为她谋到了杭州浙江歌舞团的工作。就在收拾好行李将去报到的前一天,那天下着雨,她骑车去向一个朋友辞行。骑到南京路,一辆行驶的卡车的钩子勾住了她的雨衣,她被刮倒,惨死轮下。那年她31岁。
我前两天又看到陈丹燕根据这个故事写一部纪实小说,《上海的红颜遗事》。我看到上面有一张真实的照片,姚姚去苏州,拿到了她生父给她的信。她在一条小河边的留影,她弯着腰,脸向着阳光,抬着头,甜美的笑着,她一定是还怀有着自由的希望,希望她的父亲会帮助她,带她离开那个认定她如异类般离经叛道的世界。那笑真的有感染力,那时1974年,那不是光明的年代,她依然相信未来。一个个体的理想竟是如此强大,我想起郭路生1969年写的《相信未来》。每个个体,每个有尊严的个体,他们的理想是这样的强大,即使在黑暗的年代,在一条小河边,依然可以闪耀。
还有,我们想到过那些恶吗?
那些恶就发生在四十年前我所生活的这个城市。那些参与了这些恶的人应该依然活着,60-70岁的样子。但是,他们会忏悔吗?我们不会惩罚他们,因为我们惩罚了他们,他们的子嗣可能会伺机再惩罚我们?恶没有必要这样延续。因为他们不是几十几百个人,是几百万人甚至更多。是人们心底里的恶被煽动出来的结果。
那么我们怎么回忆那样的悲剧呢?我们要不要建立我们自己的“大屠杀纪念馆”?我们一定也要有个小的区域注明:“你看到的一切或许会让你产生心理不适”。
我们还没有这样的纪念馆。那么在此以前,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是,祈祷。愿上帝先于人们宽恕人们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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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什么是关联的 - [Lost in translation]
有很多方式去看待经济问题。美国喜欢用数据,用各种统计方式。读商学院时候,统计学是门重要课程。用很多方式去论证哪些数据是相关联的,用相关联的数据去预测经济,去做经济政策的参照。但是,数据太多了,失业率,信心指数,GDP,股指等等。那个是关联的?强大的Excel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线索,但是哪组数据是真正关联的呢?比如,你爸爸的血压历史数据可能和股指是关联的,你爸血压低些的时候,对应股市好,血压高的时候,股市差。比如,城市垃圾的日处理量和经济关联吗?人们越富有,垃圾就越多。但是,你把这么多浩如烟海的数据拿到我们的桌子上,我们肯定迷失了。
那么我们的经济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我还是有些胡思乱想的。最近美国在指责或者请求中国。他们指责中国储蓄过高,说这是全球经济问题的诱因,克林顿请求中国这样的CASH RICH国家继续借给美国钱。逻辑是这样的:
中国觉得自己聪明,让美国人多买中国产品,“享受生活”。美国人说好,我享受生活,有一个花俩,我不存钱。那我没钱了就找你借。中国说,好,我从你那赚了钱,借给你,你接着买我的东西。美国说,GOOD,LETS KEEP GOING。好了,现在,供大于求了。美国有破产危险了,中国借不借?不借,他们没钱买你东西了。你整个国家都是给他们做东西的。借?美国是不是债多了不愁呀?所以我们WORRIED了。当然奥巴马说,DO NOT WORRY, KEEP GOING。
谁比谁傻多少呢?中国仍然是贫困国家,可是我们是最富裕国家的最大债权国。美国一直是这么做的。你要我买你东西,你借我钱呀。美国日本也是这样。要我买你的车,你借我钱。
我们在人为地制造消费。就是说,为了经济增长,我每年要买五十条衬衫,因为,不论我需要吗,经济增长只能这样。不然怎么增长?我的美国同事,很普通的中产阶级,也说他们家的房子很多房间是终年没有人进去的。因为三口人住十间房子,很多是没用的。很多老年人就更是这样了。400平米,两个老人住。这是刺激经济的唯一方式吗?一定要每两年换个新车吗?
有没有其他方式?有的。但是,人类行为没有约定到这样的程度。多数人还意识不到这世界上有比奔驰车、别墅更昂贵更奢华的东西,比如,清洁的空气,更自然的环境,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更惠及公共的医疗。
再举个例子,我刚到美国时候,我们中国已经有VCD了,他们还在用老式录像带。为什么?谁更先进?原因是,老的方式有巨大的既得利益。就像石油公司不想开发更环保的能源,汽车公司不想研制环保的汽车。油价降下来了,汽车公司会很快忘记高油价的麻烦。
经济危机的背后也许是上帝在提醒我们寻找生活方式的真正价值。我们不一定要这样去刺激经济增长:我今年买50件衬衫,明年买60件,我刺激经济增长20%。这样就进入了个怪圈,美国政府让民众有信心去消费,同时又告诉大家,做好更坏的打算,开源节流。我们的经济政策去解释我们的生活的时候是如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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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我们的文艺是为什么人的 - [杯酒人生]

很多历史,从那些生活经历中看起来更真切,比历史书里更有意味。
那是1981年前后的事情了,那时我十二岁,那时,我们开始欣赏靡靡之音。我父亲给了我一个卡式录音机,好像也叫“盒式”录音机,可能是因为样子象个黑色的盒子,他说是为了让我学好英语用的,让我不要听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天,我有个神通广大的小伙伴,给我带来了两盘神秘的录音带,说,咱们一起听听。是歌曲。一个是女的唱的,一个是男的。女孩的声音非常甜蜜,就像在你耳边哼哼,声音颤颤的,特软的感觉,听的我们很骚动,又不知道为什么骚动。我们后来得知这个女的叫邓丽君。我们觉得这可有点意思,我就经常召集几个人一起听。还有那个男歌手,是边说边唱的,叫张帝问答。我们那时都不懂他唱的确切歌词,觉得最神秘的一段是关于“玛莎鸡”的。那时,我们都隐约有性启蒙了。我们分析结论是,觉得这个“鸡”大概是指penis,玛莎可能是个女孩的名字,好像,歌里还唱什么摸两下就害死你,我们不懂,为什么被玛莎摸两下,就把谁害死了呢?我们更加坚信这就是传说中的黄色歌曲。去我家听靡靡之音的都是男孩子,我们都为这种下流的艺术感到兴奋不已。我的邻居是我们学校的政教处主任,他好像隐约知晓了我们这种下流音乐欣赏活动。我们每次组织这种流氓活动都要拉上窗帘,插上门。主任总是盯着我们,有时会碰到我,严厉的问,你最近是不是又组织听靡靡之音了。我说,王老师,我们没有,我们学英语呢。
后来,音乐按照更符合人性的方式发展。只要是我们喜欢的,就变得更流行。好多阶段,不同的明星,登场,下台。九零年初,还看过一次崔健的演唱会。追光打给舞台上一个弹古筝的黑衣女孩,很COOL。那场演出每三排观众,就有一排警察。演出中间,崔大喊,全世界的摇滚乐也没有坐着听的。大家就都站起来了,警察们特紧张,冲我们摆手喊,都坐下都坐下。那个年代,那个年龄,听了那样的音乐,还真想再去大街上动 HUAN 动 HUAN。说来也怪,现在怎么听,也没那想法了,荷尔蒙平衡了,这是唯一的解释。
90前读本科的时候,学校里有门现已失传的产业—复录音乐磁带。记得好像是五毛钱一盘。复录社的学生老板好像是那时的校园首富似的,骑着自行车,特神气。听起来古怪的事情,那是真实的历史,是我们今日一切的必由之路。
最近一次接触音乐是在去年底的一次留美同学圣诞晚会上,他们请了个乐队,大家吃饭的时候,乐队即兴表演。乐队的主唱顶着一头肮脏沉重的假发,既乱又多,大概有十斤重的样子。他好像搞的是重金属乐。他的声音和乐器一同发出了锅铲摩擦锅底的声音,这声音很容易让人们愤怒和烦躁不安,主唱也很愤怒。我们在台下桌子上吃饭,他背对着我们,愤怒的摇着头,刺啦刺啦的唱着。当然,没人听的懂歌词。比较难办的是,我们是小型聚会,非大型演唱会。乐手是我们这里请来的什么人的朋友,他除了愤怒,还要对我们表示起码的友善,所以,他愤怒的唱了一首后,就转过头冲我们咧嘴一笑,解释几句他的音乐。然后,愤怒的一转身,接着摇着脑袋,继续发出锅铲敲击锅底的声音。
音乐还让我联想到很多艺术形式,电影,电视等等。我很少看国内的电视了,少之又少。每月 不超过一小时。原因是我不喜欢,那些节目,主持人多是些友好的喜欢甜蜜微笑的GAY,染着头发,长脸,冲你没完没了的笑,可能他觉得这是引人发笑的唯一方式。不然就是一些拧着眉头的,表情如丧考妣的主持人。前者是文艺,后者是时政。
我宁可看历史,发现,国家地理,传记,CNN。我觉得讲述一千年前英国一个女民族英雄抗击罗马统治以失败告终的历史节目,更有意思。或者NATIONAL GEOGRAPHIC 里追逐龙卷风的节目。DISCOVERY 里的旅行节目。
我们没有文艺了。文艺不是为我们的。我知道很多很多人热爱我们现在的文艺,但是,基本上不是为我们的。
多奇怪,一定是我们奇怪。我们不大众,我们的文艺不是为我们这样的人的。我不GAY,也不喜欢看电视里那些热情洋溢的GAY们冲我们微笑。
我对当代文艺不刻薄。但是,给我们来点靡靡之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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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7
文明误读 - [Lost in translation]
早上在路上总能听到ITFM有这么个公益广告。大概的意思是,我看到一只病野猫,我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带它去看病什么的,然后猫好了,冲我叫了一下,我的眼泪就扑簌簌下来了。最后篇末点题,请关爱流浪小动物。语音语调声情并茂,非常煽情。
我每次听到这个广告,就把声音调小些。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是因为我没有文明到这么高的阶段,还是,我们对文明的理解过于矫情的让我不知所措。不是我不爱野猫,是觉得不应该把爱野猫当成社会文明标志。
其实,我的很多朋友爱野猫。MELINDA酷爱招猫逗狗,无论家猫野猫,统统喜欢玩耍。有年夏天,每天早上4点多天蒙蒙亮,好几只猫会准时跑到我家楼下冲她叫,她那时刚到美国,生活悠闲,在超市买了大批猫食,在门口逗猫。估计附近的野猫奔走相告,说,咱们这刚住下个东方女子,给我们免费派发美食。早上听到野猫叫,我就抱怨,这么早吵醒我,我一会还上班去呢。MELINDA却是一派自豪,说,你看,她们都是冲着我的面子来的,我猫缘多好呀。我每天下班,就看见MELINDA跟着个最好看的叫KITTY的野猫厮混一起,MELINDA直到晚饭前,才把KITTY放走。
我的朋友LRXD也喜欢猫,有天晚上,LR浑身飘着五粮液的酒香回家。在楼门口被一只野猫尾随而归,一起进了家门。LR蓦然回首,但见此野猫正在他家灯火阑珊处,LR连呼,缘分呀都是缘分。那只野猫就此加入了他们家的家猫团队。
可是,为什么一个矫情的广告这么让我不自然呢?爱猫是私人爱好,是一种生活趣向,实属小爱,还有那么多需要大爱的地方我们没有去给予。中国十字路口的流浪孩子还没地方住呢,孟买的贫民窟平均1440人才有一个公共厕所,非洲每三秒钟饿死一个儿童。
野猫生性浪漫,一夜情盛行,生命繁衍不息,要是这样的发动群众的去关爱它们,那真的是我们对文明的一种误读了。
MELINDA也是找好看野猫的才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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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男人都是迷惘的。歌德说的,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飞升。主要是在那段年华,他们有被引领的欲望。要是有个女性引领十五岁的我们前进,多好呀。十五岁的少年都这么想。看READER时候,MELINDA玩笑的问我,要是你遇到这样的艳遇会怎么样?我说,哪有这样的好事呀?!什么叫雪中送炭呀,那么懵懂的少年,有人给你洗澡,还讲生理卫生常识……这也太DREAM COMES TRUE了。TOO GOOD TO BE TRUE。怎么可能呀?天上掉馅饼,做梦都不敢想啊。
其实,爱情有古怪的一侧。麦克和汉娜的情感,不仅是一个女人引领一个少年进入两性世界的冲动和妄想。还有男人和女人更本质的东西吸引他们。一种关切,一种灵魂抚慰,一种消除狂躁焦虑后的安宁。
有的爱情会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叶赛宁和邓肯的爱情,邓肯大叶赛宁17岁,而且两个人语言无法沟通,一个是讲俄语的诗人,一个是讲英语的舞蹈家。怎么会相爱的那么狂热?怎么沟通的呢?只用眼睛吗?或者邓肯用舞蹈动作?有什么超越表象的东西让他们沉迷了。
还有,查尔斯和帕米拉,没觉得这个她比戴安娜好。可是,老王子锲而不舍的,终成正果。
我还想到了“第四十一个”里的爱情。红军女战士和白俄军官的爱情被什么更重要的命运主宰了呢?
READER是个人情感命运在历史背景下的悲剧。除去爱情,这个电影还讲了我们应该怎么宽恕。正好刚看过CNN的关于种族清洗的记录片,我们怎么去忘记最后的罪。不然总是有新的罪重复旧的罪。就像以色列和巴勒斯坦。
CNN的记录片里讲了这样一个情节,卢旺达屠杀过后的几年。记者在一个图西族女人的家里做客,晚餐的客人是胡图族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杀害了那个女人的丈夫和她的5个孩子。他为此入狱7年。出狱后,他到访这个女人的家,和她共进晚餐。记者问她怎么宽恕了他。她说,死去的已经死去,我宽恕他。他们生活在同一村庄。这个女人的仁慈太博大了。
去宽恕是艰难的。但愿人类会懂得有时宽恕是唯一的方式去终结最后的罪。
如果犹太人宽恕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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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生而坐在水边,有人被雷电击中,有人了解莎士比亚,有人乐感来自天赋,有人是艺术家,有人是母亲,有人游泳,有人舞蹈。还可以轻易加上很多,有人瑜伽肢体柔韧,有人千里奔波,有人热爱玫瑰。
电影里最后的独白描述了我们的各不相同的生存状态,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我们的生活。但是,电影里说,我们会遇到爱情。即使,本杰明不可逆转的返老还童,他还是遇到爱情。
据说,我们从小到老的过程是水分不断减少的过程,刚生下来的时候,我们身体里80%的是水,然后,我们长大,变老,水分的比例在慢慢减少。当你看到你嘴角不可掩饰的轻微下垂,当你看到你腿上的皮肤难以察觉的起皱,那说明你身体里的水分在逐渐变少。生命在岁月里干涸。
本杰明在向我们相反的方向演变,他生而即老,而后身体里的水分不断增加,他越来越年轻,然后继续反向而行,直到最后在黛西的怀里,变成婴儿,就像一滴水一样饱满的婴儿,最后,带着他记忆里的人生,记忆里的爱情,闭上眼睛。
故事是听似不符合逻辑,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人生本质的逻辑。我们人生的因素这里都有,就是说你无论怎么生活,我们的爱情都是这样的:
1,要有什么上帝的手。如果,黛西没有车祸,她可能还在跳舞,过着她自己不愿放弃的生活,她有她可以接受的男友。本杰明也不会为她苦苦守候,黛西并不是他生活里唯一的女人。他爱过别人。虽然他知道,黛西是真爱;
2,要有轨道重合的时机。如果游泳的人总是水中游弋,舞者总是在翩翩起舞,那么他们永远也遇不到。他们必须有一天碰巧都出去,碰巧在街角的咖啡馆里四目相对;
3,最难以琢磨的,心灵的感应。就像,本杰明遇到九岁的黛西,他知道,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女人。这样跨越时空的感知大概只有千分之一的概率。
即使所有的都具备了,即使两个人可以倾心相爱了。那还要看这些因素会否天长地久。他们可以相爱的时间只有在本杰明40-49岁,黛西在36岁到45岁的光景。这是他们生命反向演进时轨道相交的地方。应该是完美的爱情了,虽然短暂,一日或许胜过百年。
我们无可救药地迷恋失而不再复得或者想象中得不到的情感,或许,这是我们的情感的缺陷。
可以蜷在沙发里独自看这部电影,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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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博客这个东西很多年了。以前在新浪偶尔点一下,看到的文章多是哗众取宠,传播消息之类的东西,更像中年妇女的闲言碎语,过目即忘,有趣的少之又少。总是觉得博客不是值得关注的东西,或者说,你要花上十万倍的精力去找到一个有趣的文章,这也太不值得了。我们很难在杂乱的信息里找到有意义的东西。打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就像一个渴望真爱的女人,终有一天出落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真的有一百万人都喊着,I LOVE YOU,你从何知晓哪个是最适合你的呢。TOO LITTLE IS NOT GOOD, TOO MUCH CAN BE WORSE。
我对时间非常吝啬,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怕一些SHITS让自己的眼睛受损,就像PHOEBE喊的:“OH,MY EYES, MY EYES。”唯一让我有点兴趣的是,我们彼此连接的方式,据说这是个全民写作的时代,我们可以在一个点击或者几个点击之间连到一起。我有时看评论我的人都来自哪里,我看到有祖国各地和世界各地的,有挪威,德国,阿根廷,美国,英国,日本,很多很多,万里以外,也只是一个点击的距离。
我有几个朋友,都写有自己的博客,我看他们的博客是个生动的阅读过程,更像是给朋友打个电话什么的,因为看他们的博客,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但是,自己从来没想过要博客一下子。我吝啬时间,不想明白为什么花时间之前,绝不去花。但是,年少时候学会了怎么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思想,就像人会了门手艺,不知什么时候按捺不住,总想试一下。还有,就是总会有那么点冲动,有灵感的时候,想记录下来,去和人分享。灵感过去,又懒得记起。还有的担心就是,写不好怎么办。更担心的是,写不好,看的人还更多,这就更差劲了,就像很多博客一样,写的越差,看的人反而更多。
但是事情总是会偶然发生的,两个月前的一天,犹犹豫豫,我就开始写了这么个博客。我本以为看我博客的应该是我年龄相仿的,没想到,很多是孩子,是20多岁的少女少男。然后,我开始浏览相关联的博客。又经人推介,偶尔看看豆瓣网。感觉比新浪里的博客好了一些。这里的多数是知识分子,是有理想有追求的知识分子。看到有些博客还挺下功夫的,图片,文章,图文并茂的。有的含蓄,有的大胆,有的耸人听闻,有的装疯卖傻,有的嬉笑怒骂,有的唏嘘慨叹,有的矫揉造作。花花绿绿的众生相。
相对比较好看的是那些最真实的写作。文字不要浮华雕琢,叙述的是自己每一丝的生活,可以是一闪念的思虑,或者是生活里的一段故事。那些真实的博客像是一个个自己慢慢堆砌起来的世界,一个清透的别人可以看得懂的世界,别人阅读它会看到一个你的世界。这样真实的世界是需要不少勇气去堆砌的。
我们的内心世界是浩大的。你看到的我的博客,也许只是我的冰山一角。我能保证,海水之下的那部分会更好。 -
2009-02-13
情人怎么过节 - [Lost in translation]
“情人节”? 很显然,这是个被大家熟视无睹的历史遗留的翻译错误。情人节是西方节日,是恋人的节日。情人在汉语里有准确的含义,是指夫妻关系以外的两性关系。英语可以叫“MISTRESS”,把这种关系可以叫“AFFAIR。”或者说“RAMANTICALLY ENGAGED。”
我估计,我们的前辈在翻译的时候是这么想的:他们首先认定西方人比中国人浪漫,其次认定情人节是个非常浪漫的节日,然后想怎么给翻成个浪漫的名字,什么是最浪漫的,夫妻?不够浪漫。恋人,有些浪漫,但是还不够。好了,再浪漫点?情人呀。偷偷摸摸,刺激又浪漫。但是认为西方人比中国人浪漫是种极大的偏见。
真的是翻错了。真是情人的话也都不敢这天过节。要是,情人们真想找个节日去庆祝一下,最好去找个三八,五一,六一之类的公共假期。找借口也好浑水摸鱼,说,单位聚会,庆三八。
以前和MELINDA是过过几次这个节的。去哪里吃个西餐什么的。有次比较特别,在北卡,去RED LOBSTER,买了两只龙虾,一瓶香槟,放到冰桶里,有蜡烛,音乐,坐在酒店的地毯上,畅谈理想人生爱情。
可是现在过这么个情人节好像是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到处是人山人海,彩旗飘飘呀。不敢出去了,要是和老友们在一起,倒是可以约到我家聚聚,集体过一下情人节,每家带两个菜来,推杯换盏一下子,喝飘了,讲讲各自搞对象的故事。那倒是更有趣,更个性化的庆祝方式。
刚巧看到一篇建议怎么过情人节的短文。说最好不要很刻意很大众化的去做任何安排,比如巧克力和玫瑰是最俗的组合。浪漫专家建议说,形式也要简单而有创意。可以两个人做点什么拿手的匹萨,开瓶红酒,然后窝在沙发里看部电影。
昨天,MELINDA问我,咱们情人节怎么过呀。我认真的说,这么大的节,我怎么也得给你包顿韭菜馅饺子吧。她顺手把拖鞋扔过来,说,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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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9
盖茨的蚊子 - [Lost in translation]
比尔盖茨上周在洛杉矶长滩参加一个叫TED的会议,与会的都是富贾名流,他在讲台上打开了一罐蚊子。然后告诉大家,“疟疾是蚊子传播的疾病,没有理由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穷人才会被传染这种病。”他的蚊子四散飞去,满座皆惊,过了一分钟,他才告诉人们,他放的蚊子是不带病毒的。很明显这个非常富有的人是在愤怒状态下做出的这样的事情。他还指出,现在人们治疗秃顶的经费要超出为控制疟疾的经费。是为了几百万秃子长出点头发重要,还是挽救非洲每年因为疟疾死去的几百万人重要?
最富有的人在挑战人类的同情心?还是在挑战人类聚累财富的方式?人们曾经指责盖茨的垄断方式,剥夺了他人公平获得财富的机会。盖茨的逻辑或许是,不管怎么说,财富在我手里,我可以保证最后把我财富的绝大部分贡献给穷人--那些因为不公平社会机制的受害者们。当然,盖茨是这个机制的受益者,但是,盖茨说,我保证只留给自己十亿,剩下的都给那些受害人。可是,我不掠夺,别人掠夺,万一他们捐献的比我少,不够慈善怎么办呢?
在基督教文化里,富人是财富的管理者,而非财富的占有者。他们只想在管理财富的过程中弄点好处,生活舒适点而已。但是,盖茨好像觉得富人--垄断的受益者和财富管理者们,不够慷慨。对自己的头发关心太多,对穷人死活关心太少。盖茨,这个愤世嫉俗的,不公平制度的受益者同时又是痛恨这个体制的人,终于说出了“没有理由只有穷人受到疟疾传染。”可是,这世界有很多穷人的“专利”。疾病,缺乏教育,住窝棚,站在十字路口,抱着小孩,敲车窗乞讨。盖茨还没有托尔斯泰的境界,不然,他和MELINDA GATES应该访问印度的时候,在贫民窟里住一晚,那里倒是不会有孟买泰姬陵酒店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可是,不是人人都是托尔斯泰或者MOTHER THERESA。
那些被盖茨抱怨的人怎么想呢?要是我有400亿美元,我也可以捐出95%财富。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多呀,我们要到盖茨捐剩下的财富的水平才考虑慈善。在此前,还是让自己的头发长多些,反正也干不出盖茨和巴菲特那样的壮举。
盖茨想,“YOU F**KING IDIOT, 我当时有二十亿美元时候,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你们要行动起来了,这世界毕竟象我这么富有的人不超过两个呀!”
这个世界要有穷人和富人的,逻辑上。穷人看到富人,可以努力工作,变得不那么穷,甚至富。但是,我们很难平衡这个GAP. 这个GAP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太小,富人觉得不刺激,对穷人没有鞭策力。太大,穷人会绝望,绝望到富人看到他们都会绝望。就像盖茨放出蚊子时的绝望一样。
我们可能现在看到了很多GAP太大的副作用,这让人们更容易铤而走险,就像华尔街引发的经济危机,这是风险过高造成的,而追求风险的人,就是那些希望看到更大GAP的人。还有,战争,恐怖主义,都是绝望的产物。
还好,盖茨有所觉悟,有所作为。但是,他怎么说服那些正梦想着有朝一日成为盖茨的人们去遏制这个GAP呢。那些嗡嗡叫的蚊子能叫醒他们沉睡的心灵吗?
最后,援引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的一句话:“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
上帝于万物之上俯瞰众生,说,我们生而平等。愿人道主义的光芒照耀任何基督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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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圣徒。一次意外让他背负了他以为的深重的罪。他开车时候,看BLACKBERRY, 不慎引发车祸,他妻子和对面车上的6个人因此丧生。
他无法在自责中度过余生。想救赎自己的方式是结束自己的生命,并且尽可能的帮助他人。他想起幼时看到的最美丽最致命的生物,水母。在他用水母结束自己生命以前,他要尽可能找到他能够帮助的人。他找到了一个善良的盲人,而后,还有其他六个人,他在最后的遗嘱里,把他的眼睛,心脏,肝,骨髓,肺,还有他的房子,都捐赠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在他最后遇到需要心脏移植者艾米丽的时候,艾米丽对生活的热爱,她的纯真感染了他。他们彼此相爱了。在艾米丽自己的院子里,烛光闪烁,艾米丽为他准备了晚餐。他如此留恋人间的爱情,他的爱情让他犹豫是否死去。他偷偷赶去问医生,如果没有心脏移植,艾米丽存活的几率有多少,医生说3%到5%。他的死将是她的生,他痛苦的选择了死,他相信他的爱会让自己复生。
他将浴缸注满了冰和水,把水母放进去,HE DIED WITH PAIN AND JOY.
所有他救助的人,都是在圣徒死后才知道真相的。一年后,艾米丽去看那个盲人,盲人已经复明,盲人问:“你一定就是艾米丽。”艾米丽深情的看着盲人的眼睛,那是圣徒的眼睛。
电影的名字是 7 POUNDS。
7 POUNDS 让我想起我有过相关的思考。我在美国第一次申请驾照的时候,那里的官员问我,要不要在驾照上印一个红色的心型标志。我说,那是做什么的?他说,假设,仅仅是假设,你在路上发生最坏的意外,在你身体还是热的时候,你可以把有用的器官捐给别人。我想了一秒钟,认真的看着那个官员说,THAT IS A GOOD IDEA。
回到学校,我的中国同学DAVID问我,WHY?我们中国人都想要全的。 我说,我做这么多有氧运动,心肺功能很好,肝肾功能更为卓越,浑身上下都是好东西,万一不测,赶紧趁热,该送谁送谁,不是有如自己复生?
我们来自尘土,归于尘土。IF DIE, DIE LIKE A S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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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盛产画家,那里的画家基本分两种:一种是流氓碰巧会画画,另一种是画画的碰巧是流氓。毕加索算哪一种都可以。伍迪-艾伦根据这样的西班牙风俗拍了这么部电影。电影里主要有四个人物,男的:西班牙画家。女一:美国女孩,订婚了,稳定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未婚夫是个体面的律师。女二:美国女孩,单身,开放,喜欢刺激,是个美丽而有教养的“BITCH”。女三:西班牙女孩,画家的前妻,疯狂的激情的女艺术家。
伍迪艾伦是这么把故事编的:女一女二从美国去巴塞罗那度暑假,有天看画展,偶遇了画家。当晚,两女孩吃饭,画家走上前搭话。两个女孩回忆起,这不是白天的那个画家吗。画家提出个邀请,非常浪漫非常流氓。大意是这样的:“我邀请你们周末去个叫OVIEDO的小镇。那里很漂亮,有很多雕塑。我们可以在艺术氛围里渡个周末。我还可以和你们其中任何一个做爱,当然你们要是愿意,我们也可以3P,当然,我们都有自己的房间。做爱与否实属自愿,而非先决条件。”女一说,你这也太流氓了,我订婚了,我有责任的。女二说,我们去吧,他长相也英俊,我们有感觉就FUCK,没感觉的话只是度个周末。值得一提的是,画家提出邀请时候表情坦荡,而不淫荡。让我想起SEX AND CITY里的SAMANTHA上瑜伽课时候,问前面的陌生男人“DO YOU WANNA A FUCK?“那男的以为听错了,问,"WHAT?". SAMANTHA又一字一句的问:“ DO YOU WANNA A FUCK?”那男的想了两秒钟,拿起衣服就和SAMANTHA走了。还要补充一点,画家长的象头英俊的驴,那种长脸,大眼睛的长相,目光深邃执拗坚毅冷漠。
女一女二还是答应了画家的邀请。小镇很美很艺术。不幸的是女二食物过敏,红酒醉人,和画家正欲罗带轻分之时,大叫,SHIT,SHIT,肚子痛呀,肚子痛呀。SO,只好卧床休息。画家当然不会碌碌无为,转而勾引女一。画家眼里只有两种女人,一种FUCKABLE,另一种UNFUCKABLE。他这个周末很幸运,两个都是FUCKABLE的。还是用艺术作为桥梁,两个人白天看了雕塑,而后夜阑人静,晚风习习,红酒微醺,又去听人弹吉他。女一也陶醉了。她也怀疑自己循规蹈矩的中产阶级生活就真的那么宝贵吗?和艺术家的爱情会怎么样呢?体面的律师真的是她想要的吗?是夜,女一和画家就VERY HAPPY了一下子。转天,女二过敏好了,三人一起回巴塞罗那。显然,女二更符合画家的TASTE,很快,女二又和画家浪漫到一起。而画家也是有原则的,回来后,为了对女二专一投入,他再也没给女一打过电话。
然而,女一好像有些魂不守舍了。未婚夫从美国来看她,她也变得那么神情恍惚。这时,画家和女二正在享受着爱情,骑车郊游,画画,做爱,爽的一塌糊涂。正在酣畅时期,画家的前妻,女三,出现了。好像是自杀未果,要来画家这里住着。画家说他和女三是"MEANT TO BE TOGETHER" "MEANT NOT TO BE TOGETHER” “是天生就该在一起,天生就不该在一起”。女三说,画家的灵感全部来自于她。多象罗丹和他的情人。
接下来,三个人磕磕绊绊,磨合相处,直到女二逐渐被女三的艺术气质感染,两个人“蕾丝边”的干活了一次。还好,伍迪最终也没有让他们3P。想起FRIENDS里的ROSS的太太约她女朋友3P,两个女孩一见面烈火干柴,把ROSS撇到一边。跑题了......
故事到这里,4个人的关系是这样的:女一仍然怀疑自己的梦想,画家是破解她梦想的线索,她对此对画家还是念念不忘。女二,觉得三人相处的生活如此复杂,对女三和画家渐渐失去了兴趣,最后选择离开。女三,她和画家有激情有爱情,但是CHEMICAL方程式有本质的问题,碰到一起,不是没有火花,是火花太大,总是燃爆,女三也离开了画家。
最后了,画家找到女一,约她中午去背着她未婚夫找他。梦想之谜再一次让女三恍惚,欲望?冲破藩篱的欲望?她说,不。但最终还是去了,两人四目相对,刚要燃起爱火,女三出现了,没空手来,拿着手枪,要和画家殉情。结果,子弹误中女一的手掌。没有人伤亡,女一落荒而逃。故事结尾了,律师问女一,手怎么了。女一说,她的西班牙语老师不小心误伤了她。律师觉得匪夷所思。
匪夷所思的不是别的,是爱情。伍迪艾伦的乱爱启示录:
女一,不要总是怀疑自己的选择。你以为魂牵梦绕的,有时只是个JOKE,是个彻头彻尾的JOKE。所以,小心点,看到怦然心动的东西,不要妄自菲薄,亦不要轻举妄动。要看十遍,想百遍。
女二,要是知道自己内心世界里是个BITCH,也要含蓄点,要做就做个含蓄的BITCH。好在,女二没有失去什么,但也要警醒祷告。不然,或许永远也得不到爱情。
女三,灵感,激情,艺术,欲望,疯子。需要要抑制自己的兴奋神经。有些天才,就象BEAUTIFUL MIND里记录的JOHN NASH。上帝给了他们天赋,但是,上帝忘记了给他们遏制妄想的缰绳。
男主角,SON OF BITCH, 碰巧爱画画的流氓。伍迪艾伦再编下去,可能最后会让他吸毒过量而死。有些艺术家需要这样的结局。想起3RD ROCK FROM THE SUN里,那个教授的弟弟有天说要当个艺术家,教授说:“YOU ARE NOT GAY, YOU DO NOT DO DRUG, HOW YOU CAN BECOME AN ARTIST?!" “你不是同性恋,又不吸毒,你怎么可能做艺术家?”
最后,这部电影的片名是:“Vicky Cristina Barcelona ”。中文译成,午夜巴塞罗那。不过和午夜没什么关系,倒是可以看成巴塞罗那的风光片。这样的乱爱其实到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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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8
清白的爱情呀,你是谁家的茱丽叶 - [杯酒人生]

这话听起来疯疯癫癫的,就象你十三岁时候,藏在心里的爱情。据说,很多人都经历过那样的十三岁的爱情,绝望,纯粹,歇斯底里,清白如雪。就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是千千万万种爱情里的一种,贾宝玉林黛玉,罗密欧茱丽叶,梁山伯祝英台。
但是,十三岁的爱情是最纯粹的了。你那时一定是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力量,你为具有那么种能力而欣喜,自豪,陶醉。你终于找到了那么种传说中的感觉,爱情。啊,那力量也太强大了,强大到可以无坚不摧,战胜自己,没有比这更强大的力量了。你真的具有了这种力量,你看到了爱情,它可思可想可嗅可触摸,可以占满你所有的空间,耗费你所有的精力,你在你自己爱情的世界里殚精竭虑之时,却是最愉悦最满足之刻。这也太神奇了。你简直无法入眠,兴奋的战栗,心灵到肉体的颤抖,象过电。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是仅仅是体会那种幻想就已经非常值得了。你真的想对他或者她说:“你是这世界的光,跟着你,我就不会在黑暗里走。”你觉得这样真的过瘾。你觉得你 SO ALIVE.
还有什么可以形容这种爱情的?你会反复练习你们见面时的每一次呼吸,你觉得方圆一百米内就可以闻到她或他的气息。还有茨威格说的:“我那条旧的校服罩裙(是我母亲穿的一件家常便服改的)的左侧打了个四四方方的补钉,我觉得讨厌极了。我怕你会看见这个补钉,于是看不起我,所以我跑上楼梯的时候,总把书包盖着那个地方,我害怕得浑身哆嗦,唯恐你会看见那个补钉”。“于是整整一夜,这可怕的漫长的一夜,亲爱的,我一直等着你。我妈刚躺下睡着,我就轻手轻脚地溜到门道里,尖起耳朵倾听,你什么时候回家。我整夜都等着你,这可是个严寒冷冻的一月之夜啊。我疲惫困倦,四肢酸疼,门道里已经没有椅子可坐,我就趴在地上,从门底下透过来阵阵寒风。我穿着单薄的衣裳躺在冰冷的使人浑身作疼的硬地板上,我没拿毯子,我不想让自己暖和,唯恐一暖和就会睡着,听不见你的脚步声。躺在那里浑身都疼,我的两脚抽筋,蜷缩起来,我的两臂索索只抖:我只好一次次地站起身来,在这可怕的黑咕隆咚的门道里实在冷得要命。可是我等着,等着,等着你,就象等待我的命运。”
应该有不少人经历过类似的十三岁的爱情,可能是女孩子爱上她的老师,男孩子爱上他的表亲。无论是否会觉得自己被这样的爱情所要挟,请尊重这样的情感,也许是病态的,或者肯定是病态的,但请不要蔑视任何这样的爱情。它清白,纯粹,狂热,是不可复制的第一次。如果你有幸或不幸被这样的爱上,请善待她或他以你的怜悯或爱情。
要是我知道有那么个人爱上我,我一定去爱她,用超越爱情的爱去爱她,用伟大的怜悯和同情去爱她,因为她是无辜无助的。我一定愿意去帮助她,最好的帮助她的方式是在不会伤害她的前提下,让她明白,没有那样的爱情,那是幻觉。只有放开幻觉,她才能知道什么是真的爱情。我会细心观察周围谁那么爱上了我。我主动出击,问她:“你是不是绝望的爱上了我?”她要是浑身颤抖,眼含泪水,我就告诉她:“我也是那么爱着你的。”她会大喜过望,觉得这一切来的如此轻易,怎么敢相信,梦想一夜变成现实。我说:“真的,真的,爱情就像盛夏里的一场雨,总是突如其来,铺天盖地。”我让她尽情地了解我,接触我。最后,她会明白这是一种幻觉。爱情不是幻觉。幻觉只是迷幻自己。
我们不要让茨威格故事里的悲剧再重演了。所以,我们明察秋毫吧,不要漠视那些在爱情里绝望的无辜无助的人。要是看到了那个人,就问一句:“清白的爱情呀,你是谁家的茱丽叶。”那样,在任何一个寒冷的冬夜,我们不再会收到任何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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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9
A GOOD GUY, A BAD TIME - [Lost in translation]

今天布什不光荣的隐退了。其实他是个不错的人,只是没赶上好运气。美国人和任何国家的国民没有两样,他们最关心两件事,一个是安全,另一个是财富,缺一不可。美国人不喜欢布什是因为大家的财富少了。无论找什么原因,真正的原因就这么简单。不然,四年前美国人不会选他而不选克里,如果布什真是个笨蛋,那第一个四年任期可以看出来的。格林斯潘做了20年美联储主席,美国的经济问题不是8年造成的,非要找个人负责,美国人只能找这个最近的,布什。布什同志的优点还是颇可圈点的:
1,布什是个诚恳的人。他和戈尔初选总统时候,在我读书的学校做过一次现场辩论。戈尔哈佛出来的律师,故意在辩论时候,用及其复杂的语法,从句套从句。布什耶鲁平均成绩是C,他有时听不懂戈尔在说什么。就问,你能再说一遍吗?戈尔就用简单的句法把同样的事情再说一遍。布什这时才面露得色作答。戈尔想让人们知道,看,他可比我傻。可是,美国人选择了“诚恳的傻瓜”。
2,布什是个执着的人,他有信念,不动摇。他最近在演讲里说:“I didn't compromise my soul to be a popular guy。”“我不会仅仅是为了受人欢迎而妥协我的灵魂”。他在德州大学毕业典礼上说"Remember that popularity is as fleeting as the Texas wind. Character and conscience are as sturdy as the oaks on this campus”。“记着受欢迎率象德州的风一样飘忽不定,而良知就像校园里的橡树一样永固。”看多了他的演说,你会从他的语言里知道,他说话不给自己留反悔余地,换言之,他从不模棱两可。
3,关于伊战。布什的逻辑是这样的:a,如果问人们,萨达姆是不是EVIL. 人们多数会答,是。 b ,那我们清除一个EVIL, 需要理由吗? 人们说,我们的世界已经如此文明,清除一个EVIL,也要理由的。c,布什想,那我给你们找个理由,无论理由真伪,我清除了一个EVIL。 人们统计过,布什是最爱在讲话中提及上帝的美国总统。他也许觉得与魔鬼而战,可以上天堂。
4,布什有朴素的情感。美国舆论不赞同他参观奥运,他解释说“人家中国人办奥运不同于我们,只是为了好玩,中国人把这当成民族荣誉了。我不去,他们会伤心的。”
5,布什酷爱运动,在跑步机上花了太多时间,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个爱运动,健康的总统,但是,从布什身上,我们知道,总统太爱运动也不好。”布什喜欢在气温38度的天气里,组织5公里长跑。他觉得这是挑战而非折磨。我有同好。
6,布什是个family man,我们叫宅男。喜欢在自己家里干农活。
7,布什表情滑稽,没有布什,美国电视这八年不知会少了多少喜剧。
8,最后,中美关系史上,布什的8年是最好的时期。无疑,他是对中国最友好的美国总统之一。
历史有时是不公正的,舆论引导偏见,偏见导致更多的偏见。尼克松结束了越战,开始了中美外交,做了很多好事。但是美国人就是不喜欢尼克松,偏爱肯尼迪,肯尼迪比克林顿风流十倍,但是,倒霉的克林顿是不可饶恕。
回到布什,尘埃落定之时,更多的人们会觉得他的8年只是"A GOOD GUY IN A BA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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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8
约翰十八春 - [A love song to Melinda]
我和MELINDA恋爱始于91年。光阴流转,恍然十八春。
我曾经开玩笑的说过一个谚语:“LIFE IS SHORT, MARRIAGE IS LONG.” 意思是“生命总是短暂,婚姻如此漫长”。被MELINDA同志列为严重破坏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反动言论。我说那个谚语的意思不在说生命短暂,而是想说恋爱婚姻可以真的很漫长。比如活到一百岁,那从20岁起算,有80%的时间是在婚恋中的。
我智慧开得晚,22岁才谈恋爱,MELINDA是我的初恋,在那以前我是懵懂未开守身如玉的正宗黄花小伙子。两个人世界里的因缘际会就是这么开始的,上帝有双我们看不见的手,恰当的时间,适合的地点,然后是岁月积累的信念和默契。我们不为形式所累。结婚时候,没有举办传统的婚礼,我们把相熟相关的人们分批组织起来吃饭庆祝,传播我们结婚的好消息。没有拍婚纱照,在校园里的照相馆里拍了张像是70年代的那种照片,不过,满怀喜悦的表情证明那是张很好的结婚照,用胶水贴在结婚证上的那种。我觉得那才是一种艺术。也没有买戒指,我不喜欢身上有东西羁绊。MELINDA也是个极容易丢东西的人,丢过5次身份证,其他小东西不计其数。我说,不然去批发市场给你买一打儿大个儿的戒指,不怕丢。她说,啊呸。
我和MELINDA的时光是喜剧,不是说我们比任何人更快乐,是因为我们会让彼此笑。笑话讲完了,我就表演喜剧,我把家里也变成了约翰的百老汇,我喜欢模仿任何东西,实在没有可笑的东西了,我就咯吱MELINDA。MELINDA的笑点偏低,这样我的喜剧效果甚好。总之,我得让她笑,她的笑再反过来感染我去笑,喜剧会互动。
MELINDA是那种大众小众通吃,文武昆乱不当的人物,能在卡拉OK和老友们把酒当歌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再去上讲台“误人子弟”。她喜欢边烫衣服边看歌剧巴黎圣母院,有次我惊异的发现她买了9盘巴黎圣母院,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喜欢,可以送人。我知道她看了不下9次,而且在课堂上又放过5,6次。我喜欢MELINDA同志的执拗和才华。
两个人在一起,有时,看默契要看他们是否能接受彼此的朋友。MELINDA的朋友多是XD、HL她们那种纯情美少女型,他们的老公均有才。MELINDA曾经告诉我说,她是她们几个女士里最贤惠的。我说,是吗?可是你除了偶尔烫烫衣服,别的什么也不干呀?MELINDA无奈的撇撇嘴说,你看她们的样子,象干活的人吗?我想,哦,也许是吧,LUKCY ME。多年后,偶然发现,她们的老公,一个只会做面汤,一个只会擦地板。我问MELINDA,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她说,不是我这样善意骗你,你何以成为享受劳动的厨房天使。 I FAINT。
两个人的生活总是这样的,本来就没有什么真理。我也有抱怨“MELINDA,你为什么不喜欢做家务呢?”她沉吟片刻,语重心长的,眨着毛茸茸的大眼睛说“你以为上帝让我嫁给你是做那些的吗?”我问,“那是干啥的呀?”她坦然看着我说;“是为了拯救你的灵魂的。”我暗自心想,她真的是JESUS在我家的卧底吗?说不定是呢,这可得罪不得。
有很多回忆是关于旅行的。无论是和老友们,还是和MELINDA两人出行。记得有年和几个老友去滑雪,至今还能记起XD摔坐在雪地上响彻山谷的惨叫,还有那顿在农民家里80块钱,六个人大快朵颐的午餐,也没有菜谱,客人进去,厨师说,80块,吃的可好了。厨师并未食言,那顿饭可能是我那年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我喜欢给MS. MELINDA开车,在内华达开满仙人掌的荒野上,在纳帕鹅黄色的,起伏和缓的无际草原,黎明前暗绿色的北卡森林,公路绵延连着尽头的一线天,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对面车灯闪过,雨细密如丝,象在画里......只要手边有杯咖啡,我可以日行1000。
MELINDA是个行事洒脱的游伴,我们可以在三亚5天只是呆在酒店里晒太阳,游泳,不去任何“风景名胜”。想起在夜色下的海滩,不远处露天酒吧传来音乐声,我们在椰子树下跳舞。这些都是两个人星星点点的记忆,是大历史里的小之又小的小历史,是关于时光的美好闪回。
当然,MELINDA也是有缺点的(此处被MELINDA强行删去15,000字)总之,瑕不掩瑜。
悄然回首,已是飘然而去的约翰的十八春。我们期待下一个春天的来临。
AND SHE IS MY 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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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会喜欢看我的博客:
1,你一定是在大众里算小众,小众里里算大众的。我写的东西不大众,因为我对大多数大众的东西不认同。它们只是迎合,没有灵感,没有创造,没有想象。我没说他们拖后人类文明的脚步,但是至少他们没有推进文明。我也不够小众,这很显然,我读书不多,过于依赖灵感和热情。
2,你一定喜欢和梦想有关的东西。因为,我写的东西经常是想象的,是任由我思想跳跃的意识流。我只是尽量精确的把它记录下来。不判断,不评价,不夸张,不迎合。
3,你也许也喜欢回忆。任何一部历史都是当代史,对个体也是。我们怎么回忆我们的过去,也是折射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态度。如果你尽量回忆美好的事情,相信你对你的生活是充满信心的。我是个无限的乐观主义者。我没有根据的乐观,可能运动让我变傻了。我基本算是傻乐呵的人,这跟别人刚看到我的感觉截然相反。
4,你或许有点宿命感,你或许还在寻找真相的路上。你在这路上,或许也产生了一些和信仰有关的感觉。我不是基督徒,但是,我心中有位置留给了GOD。你看我的博客,我会经常提到他。
5,你内心世界会有自我倾向。你喜欢默默培育那么一种自我的感觉,你有个领地不希望被打扰。也不愿轻易把它开放,但是,想在适合的环境里,开放。我写作可能是我开放自我的一种方式。你阅读我写的东西,或许是寻求你自我开放的一种尝试。
6,可能你偏爱欧美电影,不是说我们东方人不善表演。也许就像你非要让德国人培育出伟大的作家,或者印度人跑一百米。我们东方人的思维方式太直接了,我们不懂得模糊的东西是最清晰的。这是表演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说,你不要用嚎啕表现最大的悲痛。也不要只会用炮火隆隆表现战争。
我不是算命先生,我只是想,也许喜欢看我胡思乱想的人,碰巧和我有着近似的化学方程式。我只是说,也许。
要是算对了,那我的博客为你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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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6
A GOOD NEWS - [A love song to Melinda]
昨天我在CNN上看到一条新闻:“ SCIENTISTS: TRUE LOVE CAN LAST LIFETIME." 报道说,美国的科学家最近做了大量的科学实验,通过对很多情侣们进行大脑扫描,发现有百分之十的相爱超过20年的恋人的“CHEMICAL REACTIONS"化学反应程度和刚相恋的情人们相同。以前的科学证明,恋人间的爱情将在15个月内开始下降,在十年以内会彻底消失。(据说,我们中国最新的民间调查说是100天就开始下降了,爱情九周半,看来美国人比我们保守)主持这项研究的心理学家ARTHUR ARON说:“这项研究结果推翻了以前对爱情持续能力的观点。但是我们非常肯定研究结果是真实的."我一向对从科学角度解释人类行为以及情感有兴趣。当然,CNN报道的这项研究还可以做的更深入复杂些。比如,什么样的人会更倾向于成为这10%的爱情终生享有着,他们有没有什么相似的基因,和肾上腺激素分泌程度有关吗?和教育程度有关吗?生活环境的气候对此有影响吗?宗教信仰呢?和自律程度,洁癖有关吗?这是非常复杂的科学,但是我相信是有依据可循的。我们可以寻找上帝造人的规律。
当然,还有种情感叫LOVE OF THE LIFE。有这种情感体验的和LOVE LAST LIFETIME有相似之处。后者更幸运些,因为,他们找到了LOVE OF THE LIFE,并终生享有这种情感。而前者,虽然找到了生命里的爱,但是也许因为有不可抗因素而没能继续下去。比如,被CAST AWAY的CHUCK和 KELLY。
还有很多条件可以更具体定义这两种情感。比如,什么时候找到的LOVE,延续了多久可以叫一生之爱呢?我想,有一个定义是,TILL THEY DIE,在人们死去之前,要一直保有这样的LOVE应该是必要条件。那最晚可以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比如你锲而不舍的一直到50岁才找到,然后活到了90岁,这应该算的。但是情感持续期最好多过20年。
不管怎么说,这个研究结果是个好消息。如果你是爱情终生享有者,你不用觉得你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另类,你是TOP 10, LUCKY 10%,YOU ARE A LUCKY BOY OR A LUCKY GIRL.
如果,你是相信LOVE CAN LAST LIFETIME 但是还没有找到它的粉丝,那你不必怀疑你的追寻,它是真的存在的。亲爱的,别放弃。SWEETHEART, DO NOT GIVE UP. EVEN YOU ARE FIFTY.
如果,你从来没有经历过一生之爱,或者根本也不相信它的存在,你也非常OK,因为你是那90%的正常的绝对大多数。
SO...... HAHA......THIS IS A GOOD NEWS TO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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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5
一个咖啡馆里的运动员 - [杯酒人生]
我身体挺健康。每周去5次健身房,跑步游泳热瑜伽,教练说我是铁人三项。我喜欢出汗的大运动量的有氧运动。热瑜伽更喜欢在夏天做,有点疯狂。汗流如雨的时候,我能体验到一种特殊的宁静,来自内心世界的宁静,那时我觉得我的心灵离上帝近很多,在跑步机上跑到7公里以后,这种感觉会更强烈,我喜欢运动,特别是在酷热的环境里,那种挑战让我很舒服。和我一起运动的人都觉得,我的运动有感染力。哈佛医学家研究证明,有氧运动让人思维更有逻辑,并且抗焦虑抑郁。
我想,如果没有什么大的疾病,加之上帝的恩惠,我应该可以活的比较长。我现在可以连续1小时瑜伽,然后40分钟跑7公里,再40分钟游1500米,假设我不断老去到80岁,仍然可以保持30分钟跑4公里的体能,我应该可以继续工作。但是,我在外企工作,总要退休的。那我退休后,做点什么呢,不能真的和我的老友们每天扔皮球玩吧。要有点事情做,有趣的,盈利的。
我能想到的是开一个咖啡馆兼酒吧。拉丁风格的CAFE。我住的附近高校云集,不同人种的人们来自世界各地。所以,这个CAFE应该是国际情调的。楼下的墙是红色的,楼上可以刷成弗拉明戈粉,或者蓝色,土黄色,DECO艺术的感觉。壁灯是黑色铸铁的架子,暗色薄纱的灯罩,四处都有绿色植物环绕。楼下像是西餐馆的感觉,楼上是放松的咖啡馆的感觉。音乐主要以拉丁风格和爵士为主,夜晚灯光的效果是暗红色的,人们说话声音不要过高,笑声谈话声不时从各个角落传来。如果有合适的歌手,可以有两个人,最好一男一女,晚上给大家唱些情歌。很多年以前,我在迈阿密,找到过这么种感觉,那些只有两层楼高的房子,探出的小阳台有藤蔓缠绕的植物,中间是条石砌的小街,夜晚路灯光线柔和,人们三三两两的在户外餐厅吃饭,有人在路边弹吉唱歌,海风吹过来,把夜色也吹的幽蓝。LATINO带给人们的总是那么种说不出来的忧郁。这种忧郁绝不会导致抑郁,而是种快乐底下埋着的一丝伤感。
不过,我的CAFE是愉悦的,我希望顾客多是我的常客,附近的学生,居民等等。我希望我70岁的时候,仍然目光矍铄,保持六块腹肌,西装领带。客人走进门,我热情相迎:“你今天过得好吗?喝点什么?”
这是理想社会的另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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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民主的课堂 - [Flashbacks of a fool]

教室是半圆的,学生坐的椅子也是成弧形以讲台为中心分散开来。椅子都是可以自由转动的。这样的设计象是古罗马的聚义厅,这种布局的目的只有一个,学生要参与教学,学生要随时发言讨论,发言时要可以自由的转动方向,要有目光的接触,要看到彼此的表情,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效果更强烈。
中国学生开始时候最不适应这种课堂参与,可是多数课程,参与分数占总分的40%-60%。如果你上课不说话,你笔试分数再高也是不及格。为了分数,为了奖学金,我们也要上课“BULLSHIT"。脸皮是练出来的,越练越厚的。从一开始不知所云,到后来口如悬河。我的哥们吉姆马到后来,干脆不举手,不等老师问,想起来就在下面开说。直到老师听到有人在下面叽里咕噜的,才问:‘JIM, YOU HAVE ANYTHING TO SAY?' 另一位来自北京的女孩,更是勇猛可嘉,她为了先举手先说,往往没想好说什么,就先来个“I THINK." 然后还是,“EN... I THINK, I THINK."老师循循善诱,“YOU THINK WHAT?" 总之,只要张嘴,老师一律鼓励,一律加分。老师更像是个组织者,学生争论得言辞过火了,喊一句“KIDS, RELAX." 参与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很多是小组一起参与的,可以弄得很搞笑,娱乐性越强越好。想想我们那时在国内读大学未免枯燥,老师也累,学生也累。
学生上课说话,中国老师会以为,我讲的真的那么没意思吗?你们都想替我讲了?
学生不说话,美国老师会以为,我讲的内容那么无趣?你们这帮孩子连个屁怎么都不放?
中国的课堂文化不妨借鉴一下。老师不一定什么都懂,老师有知识,不一定有思想。老师既有知识也有思想,但也是思想之一种。学生可以无拘无束的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性。要是我读本科时候,我们都可以在课堂上大放厥词,畅所欲言,我们可以有很多创新的视角,比如“我们可以说,贾宝玉是中国 GAY 文化的代表,林黛玉主要问题是欠揍,每天打一顿,保证性格开朗积极很多。”再比如“那个叫国粹的艺术真的是国粹吗?有哪种艺术是伴随着一个民族的没落而走向巅峰的?京剧。”
这是也许是民主最好的培养方式之一。说出你的观点,你的观点就会被听到,有反对的,赞同的,模棱两可的。学生是民主制度的主体,老师是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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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 away, like "cast......away......" 好像你被抛离出去了。
这部电影中文翻译成荒岛余生。我想或许可以把它译成漂离者。人会不可控的被命运抛离出去,她或者他本应该有更可预见的,被计划好的,大家都可以期待的生活轨道,直到有一天,命运把一切既定的都抛离了出去。CHUCK就是这样被CAST AWAY,先是从飞机上被抛到海里,又从海里漂离到一个荒岛,他用以后的四年时间做了两件事情,一,活着,二,漂回他被抛离的地方。
他做到了,他回到了他生活的原地,但是,却无法回到他命运被中断的地方。KELLY和另一个不错的男人已结婚生女。KELLY 对她的家庭有责任,有情感,有社会道德规定的承诺。很难打破它,因为,那会伤害更多人,无辜的人,而生活中的愧疚感并不是KELLY和CHUCK所期待的。这是种无奈的结果。
我曾被这个故事感动过。我有次无意中打开HBO,看到了电影的后半部,当时,夜阑人静,我在酒店里,边看电脑,边看这个电影的后本部。我喜欢看的那部分,CHUCK坐出租车来到KELLY的家,她看到车灯,打开门,她的丈夫和女儿在楼上睡着。她说,她难以入眠。她和CHUCK都有点拘束,他说,她的房子很好。她说,恩,抵押贷款也不少。然后,她拿出一个磨旧了的地图,告诉他,她一直在寻找他,她曾要去救援人员不断扩大搜寻范围,直到500英里的范围。但是,仍没有找到。她说,但是她知道,他不会消失,应该就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
最后,他们要分别了,外面的雨铺天盖地,CHUCK开着他4年前留给KELLY的车,缓缓开出去。车即将远离的瞬间,KELLY向着车狂奔而去,CHUCK走下车,KELLY道出了那句永恒 “CHUCK, YOU ARE THE LOVE OF MY LIFE。”每个观众都可以确认,他们互为一生之爱。BUT, IT IS LIFE. KELLY MOVED ON. LIFE MOVED ON.
那天夜里,我在酒店,看到这一幕,被感动了,心被震颤的感觉。我不知道我被什么感动了。我看到两个人在雨里,告诉彼此是‘LOVE OF THE LIFE’,又不能在一起。这让人伤感。我投入进故事里,我觉得我也被CAST AWAY了。我们都曾是漂离者?
应该给它拍个续集。让CHUCK找到另一次LOVE OF THE LIFE,让KELLY享受她和另一个男人的生活。这部电影是给那些相信LOVE OF THE LIFE 只能一生一次的人看的。比较困难的是,续集的故事要信服观众,可以有多过一次的LOVE OF THE LIFE。
那样的结果,可以让漂离者,让漂离者的心灵,真正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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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NDA说我,不要在写作时总用英语,好像显摆我的英语。我说,也是,也不是。其一,我英文曾经很差,如今真的不错,为什么不显摆一下。其二,英文的语言含义比中文更直接,往往更容易表达简单的意义。比如,A BETTER MAN,你如果翻译成中文,就会不太精确,什么叫“更好的男人”,你这样说,好像你是个挺差的男人。可是,英文含义非常直接,它表达了一个普通男人善意的愿望,他想变得更好。其三,借用外来语可以丰富母语,英文大量借用法语,日语用了很多中文。
我这篇小文的题目,叫“JOHN'S BROADWAY".如果翻成汉语,就是,约翰的百老汇。下面是我的这篇博客:
我发现在这里写作是有趣的。和十几年前写作大有不同。彼时写作和此时写作的不同,就像电影和舞台剧的区别。那时,要思考,酝酿,写作,再发表,要等到大家看到纸上的,而且,也听不到任何即兴的回应。而此时写作,就像舞台剧了,你写了,即时就可以发表,被传播浏览,有看客会即兴评论。就像,在舞台上,精彩的对白,台下有人鼓掌。这种互动是活跃的,也大大缩短了你重新审视你作品的时间。每天还可以看到有多少人看过,就象在数一场SHOW买了多少张票一样。
我一向更喜欢舞台剧,无论是中国的,外国的。那些演员眼里的光亮和表情的神采给你直接的感染力。我喜欢看他们谢幕的时候,站了一排,颔首鞠躬,台下的灯也亮了,像是观众和演员最终的融为一体。那时的掌声是最由衷的赞许。任何一个伟大的演员都是把自己的内心世界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演来演去,演的是自己。
我的写作给了我几个好处:
一,让我可以有沉静的时间,去打量我自己。让我有一小刻时间发现一个平时看不到的我。
二,文字有美感,修剪文字的过程,象任何艺术种类一样,充满了对完美的苛求。
三,感觉我和一个陌生的世界连接在一起。您无论身在何方,只要愿意阅读,都可以打开我的文字。
你或许偶然的成为我的观众,你将在这里看到的是,我一个人的SHOW。这是约翰的百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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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5
Merry Christmas - [Flashbacks of a fool]
很早的时候听到耶稣的名字是从收音机里。那时很小,70年代末的时候。在收音机的最右端可以找到台湾的宗教节目。声音忽大忽小,偷偷听听,总觉得在听敌台。
后来,大学时候,圣诞节,有好奇的年轻人和情侣们去教堂。那时,他们也进不去教堂。只是觉得浪漫新奇,我没去过,听说那时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大家也挤不进去。只是远远的看热闹。这不算宗教仪式,但人们开始关注耶稣。
再后来,在美国,感觉到了耶稣无所不在。尤其在美国南方,去教堂要比找饭馆容易的多。简朴的,华丽的,荒原上的,闹市区的,平野上的,群山之间的,各种风格的教堂,很多很多。去找个合适的饭馆要开车三四十公里,要找个教堂,只要步行可及。人们需要耶稣。
偶尔,在任何场合,都会遇到陌生人,请你参加他们的教堂。我在户外跑步时遇到过一个也在跑步的白人小伙子,热情的和我打招呼,问我,知道耶稣吗?耶稣基督?我说,知道。他又问,你去教堂吗。我说,不去。他说,那去我的教堂吧。还有一次,晚上十点钟,车抛锚了。一对夫妇,很热心的帮我把车修好。我感激不尽。最后,他们说,他们在教堂工作,请我周末去他们的教堂。
有年夏天,两个摩门教传教士,敲我的门。我请他们进来。他们送给我圣经,我们小坐,探讨宗教。MELINDA问了他们个问题:“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为什么世界上有魔鬼。”一个年轻点的说“IT IS DEEP。”年长的解释说,有恶是为了扬善。善最终会战胜恶。在战胜恶的过程中,耶稣就在你身边,你会感觉到他给你力量。对于我,他的解释颇为信服。
一次,在教室,看到我的同学WILL忧郁地坐在那里。我问,怎么了,哥们。他说,你知道吗,人们现在越来越少的考虑到“DEATH",也不象从前那么爱去教堂了。我知道,他说的“DEATH" 是指死后来生。人们要等待的是,耶稣的救赎。多年前的一个圣诞夜,在教堂做弥撒。男女老少,大家一起歌唱赞美耶稣,吃一小块耶稣恩舍的小饼,表情甜蜜幸福。那纯净的歌声穿透了人们的心灵。我知道,人们对耶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因为坚信耶稣的爱更为博大。
看过一个电影叫美梦成真,后来,梦到了天堂。那里绿树繁花,远处是延绵的山脉,各种植物,沿山麓错落而生。阳光是柔和的金色,有舒缓的河流,岸上是乳白色的石阶,有女人和孩子在那里汲水,嬉戏。没有黑暗,没有严寒。只有阳光和暖意,人与万物沐浴在耶稣恩惠之中。
总有那些时刻,四周寂静,我合上眼睛,低垂下我的头,双手抚胸,我的心灵坦荡如初,身体一丝轻颤,胸中涌满幸福与感激。那刻,耶稣即在我心间。我知道,我的灵魂已被救赎。
TODAY,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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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3
个人简史(下) - [Flashbacks of a fool]
电影SIDEWAYS里,讲了两个热爱红酒的男人的故事。有段台词大致是这样的 “人生就象是红酒。红酒要历经多年,它里面的成分相互作用,演化,不断变得复杂,才能最后形成独特的味道。”人也是一样,时光是造就我们味道的唯一方式。如果我是一瓶年份红酒,我是JOHNCHARDONNAY1969. 我下面接着回忆,在过去岁月里,我如何随时光演化。
青年
读大学,我选择了文学专业。我高考成绩很好。我入学的时候,别人都说,你这么高分不用读文学。我总分高,但语文成绩差。“正因为我说话说不清楚,所以我才要学大鼓。”我总是从我最不擅长的事情做起。后来我延续这样的思维方式,赴美留学,因为我的英文曾经很差。我的大学就就是那么度过的,看过一点喧嚣。大多时间是平静而愉快的。我在大学认识了MELINDA。后来我和MELINDA结婚了。我的婚姻是幸福的,我的婚姻爱情符合人类文明中爱情产生和婚姻起源的自然规律。
我那时的工作并不是个很有趣的职业,职业本身不是最枯燥,但是,我遇到了些枯燥的人。他们很多是60年代成长起来的人。他们失去了经历正常教育的机会,总之,他们不是很有意思。关于那份工作,我也有喜欢的部分,我喜欢去农村采访,去很偏远的地方。记得有次到了个美丽的乡村,当地人热情地对我说:“哎呀,记者大哥,你是咋找到俺们这里的。当初闹日本的时候,连日本鬼子都没找到俺们这。”
走遍乡村,后来,我想做点别的。从我不擅长的事情做起。我把我的世界变成了英语的世界。我算幸运,有奖学金,签证官没有难为我什么。只是问我“你会回到中国生活吗?”我说“我会。”那是90年代末一个阳光灿烂的正午,我拿到我的签证,我知道,我将尝试的东西是全新的。那让我非常兴奋。
在我的青年时代,我放弃了我少年的理想。我曾经想当个作家。但是,我后来意识到,这是个不适合我的职业。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要当个作家,我就一定要当个很出色的作家。但是,那会让我孤独。我必须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去看待人生。但我是个不喜欢孤独的人。
还有要提的是我单身的一段快乐时光。那时我和我的几个哥们住的很近。我们经常聚会在一起。往往是我们今天刚喝过酒,作别时候,老胡又说:“明天我们大家得好好聚聚。”你知道,青春是可以挥霍的。想到一句诗“她在五月就挥霍了整个夏季。”我们没有。我们只是在夏季挥霍了一下那些酷暑。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中青年
我读了两年书。那是个不大的私立学校。黑人学生很少,意味着是个学费不菲的精英学校。老师都很友善。院长是个和气的经济学家,他等学生上电梯,给学生拉门,是个典型的南方绅士。
在他乡总是有乡愁的,总是想,祖国啊,早点强大起来吧。我的好朋友,吉姆马,总是在我们聚会的时候,眼光定定的看着祖国的方向,说,我一毕业就回北京。吉姆马现居美国,在默沙东做财务。我和吉姆马是很好客的那种,我们的冰箱里总有啤酒,逢年过节,必召集大家一起吃饭。一起在大教室里看春季晚会的录像,吃披萨。
读商学院是个苦差事,每天只能睡5小时,我在我的墙上贴了句话“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两年后, 钢铁基本炼成了。学了很多东西,更主要的学会怎么承受各种压力,经历了另一种文化,另一种生活。
然后,01年的9月的一天,那时我已经毕业,在纽约。我早上,看新浪,看到一个飞机撞到了世贸,我和melinda说,“国内的新闻还是挺会造谣的。”然后打开电视,CNN在报道世贸被一个小飞机撞到了,看到个窟窿有火焰喷出。几分钟后,又一个飞机撞到了。又过几分钟,我的同学艾米丽给我打电话,说“看到对面世贸的人从楼上往下跳。你能不能来曼哈顿接我一下.”我说“你等着。” 当时,我住在离曼哈顿十几公里远的QUEENS.正当我准备舍生取义,赶赴灾区,电视上,两个楼就轰然而倾。主啊,我以为我在看HBO电影台,以为这是大片。可是,不是。THIS IS CNN. 然后,电视上说,曼哈顿,只能出,不能进。当你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你就觉得,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当时想象,那些蒙着头巾的中东兄弟们已经扛着原子弹,游到了纽约海滩。去排解这种惶恐,我能做的只有,做饭。我打开冰箱,倾尽所有,烙了一锅馅饼。出门遇到邻居,一个在美林银行工作过的同胞,第一句话告诉我:“亏了几个月前被美林炒了。不然我的办公室就在80多层。”我说“得,你就一个人,也别出去了,我给你些馅饼吃。”7年前的事情,好像过了那么久远。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到了我伟大的祖国。我一直在外资公司做管理工作。用我学到的东西谋生。我的工作自由而有效率。我的生活一直没有和文化脱节,虽然我的工作和文化无关,虽然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认真的读过什么书了。但是,我和女博士后共眠。睡觉前,我问她,最近读了什么书,书上都说了些什么。MELINDA是我接近文化的捷径。
我的生活是愉悦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有很好的朋友,我很健康,很多时间花在健身房里。每个人的幸福是个价值组合的话,我主要把婚姻,健康,友谊,财产放到一起。我为我拥有的组合感到幸福。
我的个人简史写到近处,反而不象史了。象“flashbacks of a fool”,一个傻瓜的闪回。我这瓶红酒还在演化之中,你今天打开JOHNCHARDONNAY1969,和明天打开它,味道会略有不同。我还在演化,我是我今天的我。但是我知道我每天都在变成 “A BETTER 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