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11-06

    幸福俱乐部 - [杯酒人生]

        

         我总觉得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的情绪是可以制造的。即使现实没有改变,但是情绪可以被人为的左右,比如,人们都想要的幸福,幸福这种感觉就可以被制造出来。

    科学家发现了这么两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的身体分泌出endorphin内啡肽这么种东西,内啡肽直接使我们产生幸福感。这两种方式,一是喝酒,还有一个是运动。

    这是有益的幸福制造法。无良的,也有。比如毒品,它给你的幸福感是暂时的,是透支的,留下的是更多的痛苦。

    好了,关于这两种有益的幸福制造法,我有亲身体会,屡试不爽。

     

    (一)喝酒

         科学家说喝酒不可以过量。随着饮酒的过程,内啡肽则会逐步积累,然后到达它的顶峰。如果再继续喝下去,内啡肽则会逐步减退。所以,在体内酒精含量适度时候,你的幸福感是最强的。

    我嗜酒。不是我酒量大,亦非我经常喝。而是,我喜欢喝酒时的这种幸福感。我身体里内啡肽的巅峰期对应的酒量大约是,啤酒1-3瓶,或红酒半瓶,或白酒3两左右。我大致每月会有2-4次的饮酒经历。

    嗜是爱的意思,不是贪。我有时会憧憬饮酒的感觉,特别是和朋友约定好的聚会,聚会前,我渴望内啡肽的到来。这样的饮酒经历让人幸福,并且充满了灵感。

     

    (二)运动

         这里的运动是指有氧运动。跑步,打球,游泳等等。科学家没有说明运动量多少可以制造内啡肽的巅峰状态。我想,也是因人而异。我的最佳运动量是,跑步5-10公里,游泳1.52.5公里。在运动的过程中,主要是依靠身体协调能力和体力的平衡。运动后的感觉则是一种更平和宁静的幸福,和饮酒不同的是,运动制造的幸福感更自我,喝酒有时是与他人对幸福感的分享。

    当然运动不仅产生幸福感,还让人思维更清晰。

     

    (三)幸福俱乐部

         根据这样的科学道理,我们可以设想一个这样的制造幸福感的俱乐部。

    一楼是游泳,标准25长度。二楼是有氧运动,跑步机,spinning, 壁球室等等. 三楼,可以一半是西餐,一半是川菜。如果你想喝红酒就吃西餐,如果你那天更渴望冰啤酒,就去吃川菜。四楼,是个可以跳舞的酒吧。

        应该是个人们约会的好地方,可以得到双倍的幸福。

  •  

        近两年无意之间在CNN 看到三场追悼会,英文翻译成“MEMORIAL SERVICE”。去世的三个人分别是TIM RUSSERT(美国很有威望的一个政治节目电视主持人),MICHEAL JACKSONTED KENNEDY (约翰肯尼迪的最后一个兄弟)。

           RUSSERT是在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去世的,只有58岁。他写了本很好的书叫“我们父辈的智慧”。我还记得前言写着“当我变得越来越老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爸越来越智慧。”他主持的政治节目是美国政治家都想上又都不敢上的。他总是把政客以前的演说提前准备好,然后引他们把相抵触的观点说出来,再用事先准备好的录像让他们难堪。能在他的节目里把自己的政治观点自圆其说是不容易的。

          TED是美国参议员任职最长的人之一。他人生有污点,但更多的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怒吼。他被称为,LION OF SENATE,参院雄狮。他曾经在国会演说时把桌子擂的山响,发誓要让美国人民人人享有体面的医保。

          JACKSON众所周知。他刚去世时候,他的长期律师被记者问及,他对杰克逊最清晰的记忆。他说,孤独,杰克逊是他见过的最孤独的人,他内心世界是彻底孤独的。

     

        我要说的是,人们怎么纪念他们的生命。三个追悼会就象三次PARTY,除了惋惜还有很多笑声,非常多的笑声。这种追悼仪式有相似的程式,来的宾客都坐在台下,被悼念者的朋友、同事、亲人轮流上台发表一段演说,其间会有人唱些歌。演说多数是回忆他们一同度过的美好时光,讲很多一起经历过的可笑的事情,有时只是单纯开玩笑逗大家乐。每到有趣之处,台下的人都会哄堂大笑。

           RUSSERT的一个同事演讲是说,你看大家都正襟危坐,其实很多人都闷头在想自己去填RUSSERT的空缺。

        杰克逊的PARTY,人们多是在感谢上帝给予他如此的天赋,而且众人可以有幸分享他的天赋。人们说我们是在CELEBRATE HIS LIFE,是庆祝他的生命。

        克里在肯尼迪的PARTY上更是妙语连珠,回忆肯尼迪对他所有的帮助。他回忆肯尼迪助选他做总统时对集会群众说:“你们投了约翰肯尼迪的票,你们投了罗伯特肯尼迪的票。你们就是不投我的票,你们这次要是投克里的票,我就宽恕你们。”当参加追悼会的人们哄堂大笑的时候,克里说,你们知道吗,这就是肯尼迪想要的,他想留下的是LAUGH,不是痛苦。

     

        对生命的认识是可以换个视角的。肉体的消失或许不是一次终止,而是另一次开始。如果每次生命是一次旅程,那么当一次旅程结束的时候,人们或许可以庆祝下一次旅程的开始。

     

           LIFE IS A JOURNEY. THE END OF THIS ONE CAN BE THE START OF NEXT ONE……

     

     

  • 2009-08-25

    A green world - [杯酒人生]

    从成都又到了九寨沟。非常绿的地方。高山的植被错落有致,从高山针叶林到温带阔叶林,林间还有低缓的草地。湖水亦是清澈见底。早上去的比较早,晨雾缭绕,游人稀少。湖边漫步,如行画中。几张照片分享,可以浏览这里: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18398205/

  • boutique hotel 在中文译成精品酒店。总觉得译的不够有趣。

    前几天和melinda去四川旅行。在成都发现了这么个LOVELY PLACE. 小酒店总是很私人化一些,店员很亲切,微笑是关切的,而非商业化的。每次回来,前台已经能叫出你的名字。酒店的客人也都面熟起来,很cozy,像个临时的家。拍了几张照片分享。

    想看照片可以打开这里: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18397636/

  • 2009-03-19

    悲惨世界 - [杯酒人生]

     

     

     

    我不是个很喜欢悲剧的人。有些感人的悲剧会打动我。但是,我心里总是想,这是个悲剧。

     

    关于文革的悲剧,我看过一些。包括陈冲拍的天浴,那种苦难的知青生活,女知青要陪不同的人睡觉,队长,书记,团支书等等,是为了平衡大家的关系。知青为了返城,有时会把自己肢体弄残,以符合优先照顾标准。一个民族回忆自己的苦难有自己的方式。我曾经两次参观华盛顿的大屠杀纪念馆,一次自己,一次和MELINDA。纪念馆有一小部分区域挂有标志,告诉参观者将看到的图像有可能会让人产生心理不适。我去看了,纳粹用推土机搬运成百上千的赤裸的尸体,杀戮可以变得象屠宰车间的一道生产工序。

     

    这里有另一个个人的真实悲剧。两年前,我在三联周刊上看到了一篇上官云珠的儿子韦然的回忆文章。记述他的母亲和姐姐的命运。要是有人拍成电影,定是不朽的杰作。

     

    上官云珠生于1920年,是江苏江阴的平凡美丽的女子。17岁和第一个丈夫及儿子逃难到上海,她丈夫谋得一份小学教员的工作,她在一家照相馆做开票员。后来,偶然被电影公司的人看中,开始演艺生涯。她的丈夫接受不了她的改变。遂离婚,带着儿子回老家了。

     

    1942年,她的事业有了进展,嫁给了姚克。姚克曾留学耶鲁,据说还是为鲁迅抬棺的8个人之一。姚克家境殷实,才华横溢,给了她事业不少帮助,两人很快育有一女,名唤姚姚。后来,姚克有外遇,上官云珠毅然离婚。

     

    上官云珠的事业继续蒸蒸日上,解放初期,她再次结婚,嫁给了程述尧,一个比较富有的戏院经理。程曾经是黄宗英的前夫,在黄嫁给赵丹以前。上官云珠的这次婚姻带给了他们一个男孩,韦然。没有几年的光景,程被检举有经济问题,他实属冤枉,但是为了了却烦恼,他供认了,并退回了子虚乌有的赃款。但是,厄运没有结束,审查接踵而来。上官云珠明哲保身,再次离婚。

     

    50年代末,60年代初,上官受到毛主席的几次接见。又陆续拍了几部电影,有了几年的好时光。很快,文革到来。她成了批斗的对象。加上罹患乳腺癌,身心疲惫不堪。就在她手术恢复的时候,还被拉去遭受羞辱和毒打。1968年冬天的一个凌晨,她拖着被毒打后的身体回到被洗劫一空的家里,她彻底绝望了,纵身跳下了四楼。摔死在清晨进城菜农的小推车上,据说,菜上都是血,菜农把菜冲洗后,继续卖掉。

     

    故事到这里还不够悲惨。她很痛爱的女儿姚姚天生继承了她的反叛和自由。在上海音乐学院读书时候和一个男青年恋爱,后怀孕。这是上官云珠死后4年的事情了。学校知道后,要把她分配到边远地区。她不去,也没有工作。这时她的男朋友因为政治斗争,割脉自杀。她刚生下来的孩子也送给了医院的医生收养。姚姚后来又和一个小她十岁的男子相恋,并通过那个男孩在美国的母亲联系上了她在美国的生父姚克。

     

    1975年的时候,政策开始松动,她开始学习英语,梦想有一天到美国找她的生父。那年秋天,她辗转托她妈妈的旧友疏通关系,为她谋到了杭州浙江歌舞团的工作。就在收拾好行李将去报到的前一天,那天下着雨,她骑车去向一个朋友辞行。骑到南京路,一辆行驶的卡车的钩子勾住了她的雨衣,她被刮倒,惨死轮下。那年她31岁。

     

    我前两天又看到陈丹燕根据这个故事写一部纪实小说,《上海的红颜遗事》。我看到上面有一张真实的照片,姚姚去苏州,拿到了她生父给她的信。她在一条小河边的留影,她弯着腰,脸向着阳光,抬着头,甜美的笑着,她一定是还怀有着自由的希望,希望她的父亲会帮助她,带她离开那个认定她如异类般离经叛道的世界。那笑真的有感染力,那时1974年,那不是光明的年代,她依然相信未来。一个个体的理想竟是如此强大,我想起郭路生1969年写的《相信未来》。每个个体,每个有尊严的个体,他们的理想是这样的强大,即使在黑暗的年代,在一条小河边,依然可以闪耀。

     

    还有,我们想到过那些恶吗?

     

    那些恶就发生在四十年前我所生活的这个城市。那些参与了这些恶的人应该依然活着,60-70岁的样子。但是,他们会忏悔吗?我们不会惩罚他们,因为我们惩罚了他们,他们的子嗣可能会伺机再惩罚我们?恶没有必要这样延续。因为他们不是几十几百个人,是几百万人甚至更多。是人们心底里的恶被煽动出来的结果。

     

    那么我们怎么回忆那样的悲剧呢?我们要不要建立我们自己的“大屠杀纪念馆”?我们一定也要有个小的区域注明:“你看到的一切或许会让你产生心理不适”。

     

    我们还没有这样的纪念馆。那么在此以前,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是,祈祷。愿上帝先于人们宽恕人们的恶。

     

     

     

  • 很多历史,从那些生活经历中看起来更真切,比历史书里更有意味。

    那是1981年前后的事情了,那时我十二岁,那时,我们开始欣赏靡靡之音。我父亲给了我一个卡式录音机,好像也叫“盒式”录音机,可能是因为样子象个黑色的盒子,他说是为了让我学好英语用的,让我不要听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天,我有个神通广大的小伙伴,给我带来了两盘神秘的录音带,说,咱们一起听听。是歌曲。一个是女的唱的,一个是男的。女孩的声音非常甜蜜,就像在你耳边哼哼,声音颤颤的,特软的感觉,听的我们很骚动,又不知道为什么骚动。我们后来得知这个女的叫邓丽君。我们觉得这可有点意思,我就经常召集几个人一起听。还有那个男歌手,是边说边唱的,叫张帝问答。我们那时都不懂他唱的确切歌词,觉得最神秘的一段是关于“玛莎鸡”的。那时,我们都隐约有性启蒙了。我们分析结论是,觉得这个“鸡”大概是指penis,玛莎可能是个女孩的名字,好像,歌里还唱什么摸两下就害死你,我们不懂,为什么被玛莎摸两下,就把谁害死了呢?我们更加坚信这就是传说中的黄色歌曲。去我家听靡靡之音的都是男孩子,我们都为这种下流的艺术感到兴奋不已。我的邻居是我们学校的政教处主任,他好像隐约知晓了我们这种下流音乐欣赏活动。我们每次组织这种流氓活动都要拉上窗帘,插上门。主任总是盯着我们,有时会碰到我,严厉的问,你最近是不是又组织听靡靡之音了。我说,王老师,我们没有,我们学英语呢。

    后来,音乐按照更符合人性的方式发展。只要是我们喜欢的,就变得更流行。好多阶段,不同的明星,登场,下台。九零年初,还看过一次崔健的演唱会。追光打给舞台上一个弹古筝的黑衣女孩,很COOL。那场演出每三排观众,就有一排警察。演出中间,崔大喊,全世界的摇滚乐也没有坐着听的。大家就都站起来了,警察们特紧张,冲我们摆手喊,都坐下都坐下。那个年代,那个年龄,听了那样的音乐,还真想再去大街上动 HUAN 动 HUAN。说来也怪,现在怎么听,也没那想法了,荷尔蒙平衡了,这是唯一的解释。

    90前读本科的时候,学校里有门现已失传的产业复录音乐磁带。记得好像是五毛钱一盘。复录社的学生老板好像是那时的校园首富似的,骑着自行车,特神气。听起来古怪的事情,那是真实的历史,是我们今日一切的必由之路。

    最近一次接触音乐是在去年底的一次留美同学圣诞晚会上,他们请了个乐队,大家吃饭的时候,乐队即兴表演。乐队的主唱顶着一头肮脏沉重的假发,既乱又多,大概有十斤重的样子。他好像搞的是重金属乐。他的声音和乐器一同发出了锅铲摩擦锅底的声音,这声音很容易让人们愤怒和烦躁不安,主唱也很愤怒。我们在台下桌子上吃饭,他背对着我们,愤怒的摇着头,刺啦刺啦的唱着。当然,没人听的懂歌词。比较难办的是,我们是小型聚会,非大型演唱会。乐手是我们这里请来的什么人的朋友,他除了愤怒,还要对我们表示起码的友善,所以,他愤怒的唱了一首后,就转过头冲我们咧嘴一笑,解释几句他的音乐。然后,愤怒的一转身,接着摇着脑袋,继续发出锅铲敲击锅底的声音。

    音乐还让我联想到很多艺术形式,电影,电视等等。我很少看国内的电视了,少之又少。每月 不超过一小时。原因是我不喜欢,那些节目,主持人多是些友好的喜欢甜蜜微笑的GAY,染着头发,长脸,冲你没完没了的笑,可能他觉得这是引人发笑的唯一方式。不然就是一些拧着眉头的,表情如丧考妣的主持人。前者是文艺,后者是时政。

    我宁可看历史,发现,国家地理,传记,CNN。我觉得讲述一千年前英国一个女民族英雄抗击罗马统治以失败告终的历史节目,更有意思。或者NATIONAL GEOGRAPHIC 里追逐龙卷风的节目。DISCOVERY 里的旅行节目。

    我们没有文艺了。文艺不是为我们的。我知道很多很多人热爱我们现在的文艺,但是,基本上不是为我们的。

    多奇怪,一定是我们奇怪。我们不大众,我们的文艺不是为我们这样的人的。我不GAY,也不喜欢看电视里那些热情洋溢的GAY们冲我们微笑。

    我对当代文艺不刻薄。但是,给我们来点靡靡之音吧。

     

     

     

     

  • 2009-02-14

    一博一世界 - [杯酒人生]

             知道博客这个东西很多年了。以前在新浪偶尔点一下,看到的文章多是哗众取宠,传播消息之类的东西,更像中年妇女的闲言碎语,过目即忘,有趣的少之又少。总是觉得博客不是值得关注的东西,或者说,你要花上十万倍的精力去找到一个有趣的文章,这也太不值得了。我们很难在杂乱的信息里找到有意义的东西。打个不很恰当的比喻,就像一个渴望真爱的女人,终有一天出落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真的有一百万人都喊着,I LOVE YOU,你从何知晓哪个是最适合你的呢。TOO LITTLE IS NOT GOOD, TOO MUCH CAN BE WORSE。


              我对时间非常吝啬,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怕一些SHITS让自己的眼睛受损,就像PHOEBE喊的:“OH,MY EYES, MY EYES。”唯一让我有点兴趣的是,我们彼此连接的方式,据说这是个全民写作的时代,我们可以在一个点击或者几个点击之间连到一起。我有时看评论我的人都来自哪里,我看到有祖国各地和世界各地的,有挪威,德国,阿根廷,美国,英国,日本,很多很多,万里以外,也只是一个点击的距离。


               我有几个朋友,都写有自己的博客,我看他们的博客是个生动的阅读过程,更像是给朋友打个电话什么的,因为看他们的博客,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但是,自己从来没想过要博客一下子。我吝啬时间,不想明白为什么花时间之前,绝不去花。但是,年少时候学会了怎么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思想,就像人会了门手艺,不知什么时候按捺不住,总想试一下。还有,就是总会有那么点冲动,有灵感的时候,想记录下来,去和人分享。灵感过去,又懒得记起。还有的担心就是,写不好怎么办。更担心的是,写不好,看的人还更多,这就更差劲了,就像很多博客一样,写的越差,看的人反而更多。


                但是事情总是会偶然发生的,两个月前的一天,犹犹豫豫,我就开始写了这么个博客。我本以为看我博客的应该是我年龄相仿的,没想到,很多是孩子,是20多岁的少女少男。然后,我开始浏览相关联的博客。又经人推介,偶尔看看豆瓣网。感觉比新浪里的博客好了一些。这里的多数是知识分子,是有理想有追求的知识分子。看到有些博客还挺下功夫的,图片,文章,图文并茂的。有的含蓄,有的大胆,有的耸人听闻,有的装疯卖傻,有的嬉笑怒骂,有的唏嘘慨叹,有的矫揉造作。花花绿绿的众生相。


               相对比较好看的是那些最真实的写作。文字不要浮华雕琢,叙述的是自己每一丝的生活,可以是一闪念的思虑,或者是生活里的一段故事。那些真实的博客像是一个个自己慢慢堆砌起来的世界,一个清透的别人可以看得懂的世界,别人阅读它会看到一个你的世界。这样真实的世界是需要不少勇气去堆砌的。


               我们的内心世界是浩大的。你看到的我的博客,也许只是我的冰山一角。我能保证,海水之下的那部分会更好。

     

     

  • 这话听起来疯疯癫癫的,就象你十三岁时候,藏在心里的爱情。据说,很多人都经历过那样的十三岁的爱情,绝望,纯粹,歇斯底里,清白如雪。就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是千千万万种爱情里的一种,贾宝玉林黛玉,罗密欧茱丽叶,梁山伯祝英台。

    但是,十三岁的爱情是最纯粹的了。你那时一定是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力量,你为具有那么种能力而欣喜,自豪,陶醉。你终于找到了那么种传说中的感觉,爱情。啊,那力量也太强大了,强大到可以无坚不摧,战胜自己,没有比这更强大的力量了。你真的具有了这种力量,你看到了爱情,它可思可想可嗅可触摸,可以占满你所有的空间,耗费你所有的精力,你在你自己爱情的世界里殚精竭虑之时,却是最愉悦最满足之刻。这也太神奇了。你简直无法入眠,兴奋的战栗,心灵到肉体的颤抖,象过电。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结果,但是仅仅是体会那种幻想就已经非常值得了。你真的想对他或者她说:“你是这世界的光,跟着你,我就不会在黑暗里走。”你觉得这样真的过瘾。你觉得你 SO ALIVE.

    还有什么可以形容这种爱情的?你会反复练习你们见面时的每一次呼吸,你觉得方圆一百米内就可以闻到她或他的气息。还有茨威格说的:“我那条旧的校服罩裙(是我母亲穿的一件家常便服改的)的左侧打了个四四方方的补钉,我觉得讨厌极了。我怕你会看见这个补钉,于是看不起我,所以我跑上楼梯的时候,总把书包盖着那个地方,我害怕得浑身哆嗦,唯恐你会看见那个补钉”。“于是整整一夜,这可怕的漫长的一夜,亲爱的,我一直等着你。我妈刚躺下睡着,我就轻手轻脚地溜到门道里,尖起耳朵倾听,你什么时候回家。我整夜都等着你,这可是个严寒冷冻的一月之夜啊。我疲惫困倦,四肢酸疼,门道里已经没有椅子可坐,我就趴在地上,从门底下透过来阵阵寒风。我穿着单薄的衣裳躺在冰冷的使人浑身作疼的硬地板上,我没拿毯子,我不想让自己暖和,唯恐一暖和就会睡着,听不见你的脚步声。躺在那里浑身都疼,我的两脚抽筋,蜷缩起来,我的两臂索索只抖:我只好一次次地站起身来,在这可怕的黑咕隆咚的门道里实在冷得要命。可是我等着,等着,等着你,就象等待我的命运。”

    应该有不少人经历过类似的十三岁的爱情,可能是女孩子爱上她的老师,男孩子爱上他的表亲。无论是否会觉得自己被这样的爱情所要挟,请尊重这样的情感,也许是病态的,或者肯定是病态的,但请不要蔑视任何这样的爱情。它清白,纯粹,狂热,是不可复制的第一次。如果你有幸或不幸被这样的爱上,请善待她或他以你的怜悯或爱情。

    要是我知道有那么个人爱上我,我一定去爱她,用超越爱情的爱去爱她,用伟大的怜悯和同情去爱她,因为她是无辜无助的。我一定愿意去帮助她,最好的帮助她的方式是在不会伤害她的前提下,让她明白,没有那样的爱情,那是幻觉。只有放开幻觉,她才能知道什么是真的爱情。我会细心观察周围谁那么爱上了我。我主动出击,问她:“你是不是绝望的爱上了我?”她要是浑身颤抖,眼含泪水,我就告诉她:“我也是那么爱着你的。”她会大喜过望,觉得这一切来的如此轻易,怎么敢相信,梦想一夜变成现实。我说:“真的,真的,爱情就像盛夏里的一场雨,总是突如其来,铺天盖地。”我让她尽情地了解我,接触我。最后,她会明白这是一种幻觉。爱情不是幻觉。幻觉只是迷幻自己。

    我们不要让茨威格故事里的悲剧再重演了。所以,我们明察秋毫吧,不要漠视那些在爱情里绝望的无辜无助的人。要是看到了那个人,就问一句:“清白的爱情呀,你是谁家的茱丽叶。”那样,在任何一个寒冷的冬夜,我们不再会收到任何陌生女人的来信。

     

     

     

  • 2009-01-07

    为你而开 - [杯酒人生]

    什么样的人会喜欢看我的博客:

    1,你一定是在大众里算小众,小众里里算大众的。我写的东西不大众,因为我对大多数大众的东西不认同。它们只是迎合,没有灵感,没有创造,没有想象。我没说他们拖后人类文明的脚步,但是至少他们没有推进文明。我也不够小众,这很显然,我读书不多,过于依赖灵感和热情。

    2,你一定喜欢和梦想有关的东西。因为,我写的东西经常是想象的,是任由我思想跳跃的意识流。我只是尽量精确的把它记录下来。不判断,不评价,不夸张,不迎合。

    3,你也许也喜欢回忆。任何一部历史都是当代史,对个体也是。我们怎么回忆我们的过去,也是折射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态度。如果你尽量回忆美好的事情,相信你对你的生活是充满信心的。我是个无限的乐观主义者。我没有根据的乐观,可能运动让我变傻了。我基本算是傻乐呵的人,这跟别人刚看到我的感觉截然相反。

    4,你或许有点宿命感,你或许还在寻找真相的路上。你在这路上,或许也产生了一些和信仰有关的感觉。我不是基督徒,但是,我心中有位置留给了GOD。你看我的博客,我会经常提到他。

    5,你内心世界会有自我倾向。你喜欢默默培育那么一种自我的感觉,你有个领地不希望被打扰。也不愿轻易把它开放,但是,想在适合的环境里,开放。我写作可能是我开放自我的一种方式。你阅读我写的东西,或许是寻求你自我开放的一种尝试。

    6,可能你偏爱欧美电影,不是说我们东方人不善表演。也许就像你非要让德国人培育出伟大的作家,或者印度人跑一百米。我们东方人的思维方式太直接了,我们不懂得模糊的东西是最清晰的。这是表演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说,你不要用嚎啕表现最大的悲痛。也不要只会用炮火隆隆表现战争。

    我不是算命先生,我只是想,也许喜欢看我胡思乱想的人,碰巧和我有着近似的化学方程式。我只是说,也许。

    要是算对了,那我的博客为你而开。

     

     

  • 我身体挺健康。每周去5次健身房,跑步游泳热瑜伽,教练说我是铁人三项。我喜欢出汗的大运动量的有氧运动。热瑜伽更喜欢在夏天做,有点疯狂。汗流如雨的时候,我能体验到一种特殊的宁静,来自内心世界的宁静,那时我觉得我的心灵离上帝近很多,在跑步机上跑到7公里以后,这种感觉会更强烈,我喜欢运动,特别是在酷热的环境里,那种挑战让我很舒服。和我一起运动的人都觉得,我的运动有感染力。哈佛医学家研究证明,有氧运动让人思维更有逻辑,并且抗焦虑抑郁。

    我想,如果没有什么大的疾病,加之上帝的恩惠,我应该可以活的比较长。我现在可以连续1小时瑜伽,然后40分钟跑7公里,再40分钟游1500米,假设我不断老去到80岁,仍然可以保持30分钟跑4公里的体能,我应该可以继续工作。但是,我在外企工作,总要退休的。那我退休后,做点什么呢,不能真的和我的老友们每天扔皮球玩吧。要有点事情做,有趣的,盈利的。

    我能想到的是开一个咖啡馆兼酒吧。拉丁风格的CAFE。我住的附近高校云集,不同人种的人们来自世界各地。所以,这个CAFE应该是国际情调的。楼下的墙是红色的,楼上可以刷成弗拉明戈粉,或者蓝色,土黄色,DECO艺术的感觉。壁灯是黑色铸铁的架子,暗色薄纱的灯罩,四处都有绿色植物环绕。楼下像是西餐馆的感觉,楼上是放松的咖啡馆的感觉。音乐主要以拉丁风格和爵士为主,夜晚灯光的效果是暗红色的,人们说话声音不要过高,笑声谈话声不时从各个角落传来。如果有合适的歌手,可以有两个人,最好一男一女,晚上给大家唱些情歌。很多年以前,我在迈阿密,找到过这么种感觉,那些只有两层楼高的房子,探出的小阳台有藤蔓缠绕的植物,中间是条石砌的小街,夜晚路灯光线柔和,人们三三两两的在户外餐厅吃饭,有人在路边弹吉唱歌,海风吹过来,把夜色也吹的幽蓝。LATINO带给人们的总是那么种说不出来的忧郁。这种忧郁绝不会导致抑郁,而是种快乐底下埋着的一丝伤感。

    不过,我的CAFE是愉悦的,我希望顾客多是我的常客,附近的学生,居民等等。我希望我70岁的时候,仍然目光矍铄,保持六块腹肌,西装领带。客人走进门,我热情相迎:“你今天过得好吗?喝点什么?”

    这是理想社会的另一瞥。

     

     

     

  • MELINDA说我,不要在写作时总用英语,好像显摆我的英语。我说,也是,也不是。其一,我英文曾经很差,如今真的不错,为什么不显摆一下。其二,英文的语言含义比中文更直接,往往更容易表达简单的意义。比如,A BETTER MAN,你如果翻译成中文,就会不太精确,什么叫更好的男人,你这样说,好像你是个挺差的男人。可是,英文含义非常直接,它表达了一个普通男人善意的愿望,他想变得更好。其三,借用外来语可以丰富母语,英文大量借用法语,日语用了很多中文。

     

    我这篇小文的题目,叫“JOHN'S BROADWAY".如果翻成汉语,就是,约翰的百老汇。下面是我的这篇博客:

     

    我发现在这里写作是有趣的。和十几年前写作大有不同。彼时写作和此时写作的不同,就像电影和舞台剧的区别。那时,要思考,酝酿,写作,再发表,要等到大家看到纸上的,而且,也听不到任何即兴的回应。而此时写作,就像舞台剧了,你写了,即时就可以发表,被传播浏览,有看客会即兴评论。就像,在舞台上,精彩的对白,台下有人鼓掌。这种互动是活跃的,也大大缩短了你重新审视你作品的时间。每天还可以看到有多少人看过,就象在数一场SHOW买了多少张票一样。

     

    我一向更喜欢舞台剧,无论是中国的,外国的。那些演员眼里的光亮和表情的神采给你直接的感染力。我喜欢看他们谢幕的时候,站了一排,颔首鞠躬,台下的灯也亮了,像是观众和演员最终的融为一体。那时的掌声是最由衷的赞许。任何一个伟大的演员都是把自己的内心世界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他们演来演去,演的是自己。

     

    我的写作给了我几个好处:

    一,让我可以有沉静的时间,去打量我自己。让我有一小刻时间发现一个平时看不到的我。

    二,文字有美感,修剪文字的过程,象任何艺术种类一样,充满了对完美的苛求。

    三,感觉我和一个陌生的世界连接在一起。您无论身在何方,只要愿意阅读,都可以打开我的文字。

     

    你或许偶然的成为我的观众,你将在这里看到的是,我一个人的SHOW。这是约翰的百老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