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ep With A Post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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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卡拉巴萨艳阳下 - [Flashbacks of a fool]
这世界的颜色是我们眼睛对它们的反射。不同的眼睛看到的颜色反射出不同的色彩。你看到的天空的蓝色一定和梵高的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会看到梵高的“咖啡馆”里的蓝色是那么深幽和宁静。
上周我在加州的一个叫卡拉巴萨的小镇,拍了几张照片。这是我眼睛里的色彩。这里的阳光极其光艳,蓝天也总是万里无云的瓦蓝。
小镇只有两万人口,建筑的风格和色彩很西班牙。墙多是浅粉,乳白,淡蓝。有很多绿色植物作陪衬。
拍完这些照片,我坐在露天餐馆里,要了半打生蚝,一个pasta, 再两杯啤酒。我有时很喜欢自己做个陌生人的感觉,喝着啤酒,打量一个陌生的世界,猜测每桌聚会的人是因何而来。
有兴趣看照片,可以浏览这里: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184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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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我不曾忘记你 - [Flashbacks of a fool]

我是说我的学校。我是说,我的学校让我觉得他们在告诉我“我不曾忘记你”。
毕业的时候,学校会给你一个永久的学校email地址。你还有一个个人信息账户,如果你随时变更了联系方式,你都可以更新。你也可以看到你所有的校友的联系地址。
每个月你都可以收到email。你会得知学校任何重要和不重要的消息。比如,学校的最新排名,换了新校长,学校的新举措,校球队的战况等等。学院会定期给你邮寄院刊,无论你在世界各地,定时准会寄到,那里的信息更有亲和力了,象哪届的同学升迁了,哪对校友结婚了,生孩子了等等,还配有照片。老师的近况也在上面。我最近收到的一份问卷调查,问到你是否为你的学校感到骄傲,还问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学校计划取消大学入学成绩,这是美国大学里的第一个,问我们的意见。
这制造了一种特出的氛围,学校关心你,你也就会关心学校。她常问你是否以她为骄傲,你自然会以她为骄傲。我偶然遇到校友,老校友,多数都会告诉我,他们的孩子也读同一所学校。很多时候能读哈佛,也不一定去的,只是因为,了解这个学校,质量又不是差很多。也许这是市场化催生出来的一种文化?在美国,你要学得好,还有付不菲的学费才能读好学校。所以,学校的推广做的越好,生源会越好。当然,学校校友是最容易发展的市场群体。
其实,我的本科读的也算是个国内名校,可是,我们国内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氛围或者机制。学校也没有这样的正式渠道告诉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反,知道的信息都是口耳相传的,这样的信息多数是消极面的,什么剽窃,丑闻等等。还不错的学校,听起来像是管理的每况愈下。若是有人再问我,为她骄傲吗?我依然说,骄傲。但是,总是觉得,我们的纽带已那么松懈了,知道的消息多是不良的谣传。
我们生活中总有那么一段时期是属于彼此的,无论以何种方式。或许已经那么疏远。但是,若是有种纽带让我们总能有所回忆,倒是总象有人在说,我不曾忘记你。
收到我学校的刊物时候,或然想起,夏季的夜晚,在摇曳的松林间,我们几个中国学生住的house的厅廊下,手握小瓶的cold beer,大家聊天。有个无锡的童姓老兄,总是打开他的收音机,听着吱吱啦啦的台湾台,给大家分析台湾政局,吉姆马就会泛起乡愁,遥望祖国方向,说,明天把小仙她们叫来,我们做四川火锅。
You know what. It was goo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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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4
A traveler’s weekend - [Flashbacks of a fool]

上周末,本来想约MELINDA同志一起出差。确切说,我出差,她玩。可是她周末有个国际学术会议,一想有人漂洋过海的来开会,总不能不给人家面子。
我只能自己下南洋。好热的地方,绝对温度不很高,湿度很大。黏黏的感觉,酒店周围的酒吧,下午就有人坐在露天喝啤酒。心想,华人还是很勤劳的,这么热的地方,还能双手建设出这么个不错的国家,不容易。若是土著人,热的只剩睡觉了。
入住酒店后,去周围的商业区转悠了一会,发现这里除了购物就只能吃东西了。原本只是赤道的荒原,却被人们建起了城市。近傍晚,在大堂喝了杯啤酒。又去邻近超市转转,买了一种叫肉骨茶的佐料。喜欢肉骨茶,多半是这个名字,很南洋,很中国。顺便买了瓶啤酒还有玉米片。我最喜欢的组合之一。回到房间打开CNN,给MELINDA发了个短信“好热,我正光着屁股在房间喝啤酒吃玉米片呢。"
很早睡了,很早起了。5点半就到了健身房,跑了40分钟,再去游泳。完美的泳池,完美的温度,完美的黎明。一个人也没有,有鸟在池边喝水。我酷爱游泳,有时是更喜欢水里的寂静。想起《碧海情》里的潜水员在死前说,他喜欢深海里的寂静,所以要选择魂归那种寂静。游的异常轻松,25米长泳道,蛙泳只要三次踢腿。上岸,才看到牌子上说,这是新加坡第一个矿泉水游泳池。里面既是有矿物质,浮力也会大很多,所以游起来,轻的象飘。
中午和一个女同事吃午饭,她说,我昨晚想给你打电话呢,告诉你小心不要被GIRLS PICK UP。我说,WHAT?她说,你不知道?你晚上出了酒店就是一条很有名的街,周六晚是都是超短裙的妓女,站在那里。有名的,ORCHARD RD。我说,我昨晚九点半就睡了,没有大开眼界。
晚上,晚上另一美国同事约请我去他家做客。他太太是荷兰人,对中国政治很好奇,聊了很多民主话题。她说她曾花了一个月时间在中国西南省份旅行,到过很多乡村。我说,那你去过很多我没有去过的地方。想到毛姆的《面纱》,一个外国人在西南的乡村。
和他们一起步行到附近吃饭,路过一处并不显眼,并不奢华的房子,他说,这是李光耀的家。我开玩笑的问,你早晨跑步见过李光耀吗?他笑说,还没有,但是两个锡克门卫很友好,每次路过都打招呼。
这对夫妻挺好客,晚饭后,又回去他家露台喝了点红酒。他们家有两只猫一只狗,我坐在露台上,一只猫躺在我的酒杯边上,一只狗躺在我脚边,他太太说,动物喜欢你。夜晚并不那么热了,风吹的很舒服。十点的时候,告辞了。
我还有个习惯,要是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一早一定加大些运动量,把酒精挥发出去。血液里最好不要存留酒精。
THAT IS A TRAVELER’S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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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有人在异乡慢跑 - [Flashbacks of a fool]

我喜欢在异乡奔跑,我觉得那是了解一个城市的很好的方式。跑过的地方你会观察的更为细致,我尤其喜欢在水边慢跑。
在跑过的城市里,我比较喜欢青岛,厦门。每次去青岛,我常住在一个叫海景花园酒店的地方,出了酒店,就是一条靠海的长路,跑步时候,可以看到海浪翻涌,清洁的海风总是扑面而来。厦门也有个靠海的酒店在会展中心,路比青岛的更平一些。因为不在城里,海边人不多,空旷寂寥的感觉。跑在那里,会想到自己能不能游泳游到金门。
杭州的西湖也是个慢跑的好去处。跑一整圈大概要20公里。略长了些,可以只跑西侧这一半,以苏堤为界,跑在苏堤的感觉会更好些,柳绿花红,最好清晨早一点去跑,不然游人如织,会过于喧闹。初冬或初春的时节,人更少,晨雾里的西湖比较美。
还跑到过更遥远的地方。洛杉矶的长滩据说是世界上最长的海滩,有八英里长。试过几次,没有跑到过尽头,记得一次是在傍晚跑,好像是冬天了,有点冷,从酒店出来,看着遥远的夜色里的灯塔,觉得很远,海边人已经很少,冷冷的海风吹过来,昏黄的夜色里,孤独的挑战,体力没有问题,但是也要点坚韧,一侧是海,另一侧是山坡上灯光点点的公寓。最终还是跑过了灯塔,跑到了更远的栈桥。那次大概跑了16公里。有时是白天跑,在街道上跑,跑到游艇码头,我喜欢到处跑着东看看西看看。去了一个地方,总想第二天清晨把附近的地方都跑一遍,算是熟悉环境的一部分。
中央公园是在都市里最好的跑步场所了。一大圈,应该是十公里多一点,距离对长跑来说是很适合的。一大部分的跑道是绕着湖的,跑道是粗石子铺成的,有缓冲,经常长跑,也不会伤到膝盖。跑步的人不少,气氛很好,像是个小型的长跑比赛,年轻人多,有的跑的很专业,很快。陌生人会相识微笑,气氛颇为友善。绝对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也有经历过一次不友善的慢跑,在土耳其中部的一个旅游小城,也是入住酒店后的第二天清晨,想去看看周边的环境。那是五月,天气有些热了,我漫无目的的沿着公路,跑到了一个小村庄。好奇,一直跑进村里东张西望,想看看土耳其的村庄是什么样子的。可是,碰到的裹着黑头巾的妇女们好像非常不友好,对我有些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我礼貌地冲她们微笑,但是碰到的人们都是那么个横眉冷对的表情,我想我怎么这么不受欢迎。看看她们,看看我,再一想,明白了。我一定是违反了当地习俗,人家都严严实实的从头到脚蒙着“毛巾被”出来的,我短裤背心,太有伤风化了。想到这,不敢往前跑了,撒腿跑回酒店。
测算好自己的体能,留好足够的体力返程。给我一条异乡的漫长小径,我就可以愉快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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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民主的课堂 - [Flashbacks of a fool]

教室是半圆的,学生坐的椅子也是成弧形以讲台为中心分散开来。椅子都是可以自由转动的。这样的设计象是古罗马的聚义厅,这种布局的目的只有一个,学生要参与教学,学生要随时发言讨论,发言时要可以自由的转动方向,要有目光的接触,要看到彼此的表情,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效果更强烈。
中国学生开始时候最不适应这种课堂参与,可是多数课程,参与分数占总分的40%-60%。如果你上课不说话,你笔试分数再高也是不及格。为了分数,为了奖学金,我们也要上课“BULLSHIT"。脸皮是练出来的,越练越厚的。从一开始不知所云,到后来口如悬河。我的哥们吉姆马到后来,干脆不举手,不等老师问,想起来就在下面开说。直到老师听到有人在下面叽里咕噜的,才问:‘JIM, YOU HAVE ANYTHING TO SAY?' 另一位来自北京的女孩,更是勇猛可嘉,她为了先举手先说,往往没想好说什么,就先来个“I THINK." 然后还是,“EN... I THINK, I THINK."老师循循善诱,“YOU THINK WHAT?" 总之,只要张嘴,老师一律鼓励,一律加分。老师更像是个组织者,学生争论得言辞过火了,喊一句“KIDS, RELAX." 参与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很多是小组一起参与的,可以弄得很搞笑,娱乐性越强越好。想想我们那时在国内读大学未免枯燥,老师也累,学生也累。
学生上课说话,中国老师会以为,我讲的真的那么没意思吗?你们都想替我讲了?
学生不说话,美国老师会以为,我讲的内容那么无趣?你们这帮孩子连个屁怎么都不放?
中国的课堂文化不妨借鉴一下。老师不一定什么都懂,老师有知识,不一定有思想。老师既有知识也有思想,但也是思想之一种。学生可以无拘无束的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性。要是我读本科时候,我们都可以在课堂上大放厥词,畅所欲言,我们可以有很多创新的视角,比如“我们可以说,贾宝玉是中国 GAY 文化的代表,林黛玉主要问题是欠揍,每天打一顿,保证性格开朗积极很多。”再比如“那个叫国粹的艺术真的是国粹吗?有哪种艺术是伴随着一个民族的没落而走向巅峰的?京剧。”
这是也许是民主最好的培养方式之一。说出你的观点,你的观点就会被听到,有反对的,赞同的,模棱两可的。学生是民主制度的主体,老师是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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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5
Merry Christmas - [Flashbacks of a fool]
很早的时候听到耶稣的名字是从收音机里。那时很小,70年代末的时候。在收音机的最右端可以找到台湾的宗教节目。声音忽大忽小,偷偷听听,总觉得在听敌台。
后来,大学时候,圣诞节,有好奇的年轻人和情侣们去教堂。那时,他们也进不去教堂。只是觉得浪漫新奇,我没去过,听说那时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大家也挤不进去。只是远远的看热闹。这不算宗教仪式,但人们开始关注耶稣。
再后来,在美国,感觉到了耶稣无所不在。尤其在美国南方,去教堂要比找饭馆容易的多。简朴的,华丽的,荒原上的,闹市区的,平野上的,群山之间的,各种风格的教堂,很多很多。去找个合适的饭馆要开车三四十公里,要找个教堂,只要步行可及。人们需要耶稣。
偶尔,在任何场合,都会遇到陌生人,请你参加他们的教堂。我在户外跑步时遇到过一个也在跑步的白人小伙子,热情的和我打招呼,问我,知道耶稣吗?耶稣基督?我说,知道。他又问,你去教堂吗。我说,不去。他说,那去我的教堂吧。还有一次,晚上十点钟,车抛锚了。一对夫妇,很热心的帮我把车修好。我感激不尽。最后,他们说,他们在教堂工作,请我周末去他们的教堂。
有年夏天,两个摩门教传教士,敲我的门。我请他们进来。他们送给我圣经,我们小坐,探讨宗教。MELINDA问了他们个问题:“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为什么世界上有魔鬼。”一个年轻点的说“IT IS DEEP。”年长的解释说,有恶是为了扬善。善最终会战胜恶。在战胜恶的过程中,耶稣就在你身边,你会感觉到他给你力量。对于我,他的解释颇为信服。
一次,在教室,看到我的同学WILL忧郁地坐在那里。我问,怎么了,哥们。他说,你知道吗,人们现在越来越少的考虑到“DEATH",也不象从前那么爱去教堂了。我知道,他说的“DEATH" 是指死后来生。人们要等待的是,耶稣的救赎。多年前的一个圣诞夜,在教堂做弥撒。男女老少,大家一起歌唱赞美耶稣,吃一小块耶稣恩舍的小饼,表情甜蜜幸福。那纯净的歌声穿透了人们的心灵。我知道,人们对耶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因为坚信耶稣的爱更为博大。
看过一个电影叫美梦成真,后来,梦到了天堂。那里绿树繁花,远处是延绵的山脉,各种植物,沿山麓错落而生。阳光是柔和的金色,有舒缓的河流,岸上是乳白色的石阶,有女人和孩子在那里汲水,嬉戏。没有黑暗,没有严寒。只有阳光和暖意,人与万物沐浴在耶稣恩惠之中。
总有那些时刻,四周寂静,我合上眼睛,低垂下我的头,双手抚胸,我的心灵坦荡如初,身体一丝轻颤,胸中涌满幸福与感激。那刻,耶稣即在我心间。我知道,我的灵魂已被救赎。
TODAY,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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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3
个人简史(下) - [Flashbacks of a fool]
电影SIDEWAYS里,讲了两个热爱红酒的男人的故事。有段台词大致是这样的 “人生就象是红酒。红酒要历经多年,它里面的成分相互作用,演化,不断变得复杂,才能最后形成独特的味道。”人也是一样,时光是造就我们味道的唯一方式。如果我是一瓶年份红酒,我是JOHNCHARDONNAY1969. 我下面接着回忆,在过去岁月里,我如何随时光演化。
青年
读大学,我选择了文学专业。我高考成绩很好。我入学的时候,别人都说,你这么高分不用读文学。我总分高,但语文成绩差。“正因为我说话说不清楚,所以我才要学大鼓。”我总是从我最不擅长的事情做起。后来我延续这样的思维方式,赴美留学,因为我的英文曾经很差。我的大学就就是那么度过的,看过一点喧嚣。大多时间是平静而愉快的。我在大学认识了MELINDA。后来我和MELINDA结婚了。我的婚姻是幸福的,我的婚姻爱情符合人类文明中爱情产生和婚姻起源的自然规律。
我那时的工作并不是个很有趣的职业,职业本身不是最枯燥,但是,我遇到了些枯燥的人。他们很多是60年代成长起来的人。他们失去了经历正常教育的机会,总之,他们不是很有意思。关于那份工作,我也有喜欢的部分,我喜欢去农村采访,去很偏远的地方。记得有次到了个美丽的乡村,当地人热情地对我说:“哎呀,记者大哥,你是咋找到俺们这里的。当初闹日本的时候,连日本鬼子都没找到俺们这。”
走遍乡村,后来,我想做点别的。从我不擅长的事情做起。我把我的世界变成了英语的世界。我算幸运,有奖学金,签证官没有难为我什么。只是问我“你会回到中国生活吗?”我说“我会。”那是90年代末一个阳光灿烂的正午,我拿到我的签证,我知道,我将尝试的东西是全新的。那让我非常兴奋。
在我的青年时代,我放弃了我少年的理想。我曾经想当个作家。但是,我后来意识到,这是个不适合我的职业。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要当个作家,我就一定要当个很出色的作家。但是,那会让我孤独。我必须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去看待人生。但我是个不喜欢孤独的人。
还有要提的是我单身的一段快乐时光。那时我和我的几个哥们住的很近。我们经常聚会在一起。往往是我们今天刚喝过酒,作别时候,老胡又说:“明天我们大家得好好聚聚。”你知道,青春是可以挥霍的。想到一句诗“她在五月就挥霍了整个夏季。”我们没有。我们只是在夏季挥霍了一下那些酷暑。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中青年
我读了两年书。那是个不大的私立学校。黑人学生很少,意味着是个学费不菲的精英学校。老师都很友善。院长是个和气的经济学家,他等学生上电梯,给学生拉门,是个典型的南方绅士。
在他乡总是有乡愁的,总是想,祖国啊,早点强大起来吧。我的好朋友,吉姆马,总是在我们聚会的时候,眼光定定的看着祖国的方向,说,我一毕业就回北京。吉姆马现居美国,在默沙东做财务。我和吉姆马是很好客的那种,我们的冰箱里总有啤酒,逢年过节,必召集大家一起吃饭。一起在大教室里看春季晚会的录像,吃披萨。
读商学院是个苦差事,每天只能睡5小时,我在我的墙上贴了句话“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两年后, 钢铁基本炼成了。学了很多东西,更主要的学会怎么承受各种压力,经历了另一种文化,另一种生活。
然后,01年的9月的一天,那时我已经毕业,在纽约。我早上,看新浪,看到一个飞机撞到了世贸,我和melinda说,“国内的新闻还是挺会造谣的。”然后打开电视,CNN在报道世贸被一个小飞机撞到了,看到个窟窿有火焰喷出。几分钟后,又一个飞机撞到了。又过几分钟,我的同学艾米丽给我打电话,说“看到对面世贸的人从楼上往下跳。你能不能来曼哈顿接我一下.”我说“你等着。” 当时,我住在离曼哈顿十几公里远的QUEENS.正当我准备舍生取义,赶赴灾区,电视上,两个楼就轰然而倾。主啊,我以为我在看HBO电影台,以为这是大片。可是,不是。THIS IS CNN. 然后,电视上说,曼哈顿,只能出,不能进。当你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你就觉得,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当时想象,那些蒙着头巾的中东兄弟们已经扛着原子弹,游到了纽约海滩。去排解这种惶恐,我能做的只有,做饭。我打开冰箱,倾尽所有,烙了一锅馅饼。出门遇到邻居,一个在美林银行工作过的同胞,第一句话告诉我:“亏了几个月前被美林炒了。不然我的办公室就在80多层。”我说“得,你就一个人,也别出去了,我给你些馅饼吃。”7年前的事情,好像过了那么久远。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回到了我伟大的祖国。我一直在外资公司做管理工作。用我学到的东西谋生。我的工作自由而有效率。我的生活一直没有和文化脱节,虽然我的工作和文化无关,虽然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认真的读过什么书了。但是,我和女博士后共眠。睡觉前,我问她,最近读了什么书,书上都说了些什么。MELINDA是我接近文化的捷径。
我的生活是愉悦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有很好的朋友,我很健康,很多时间花在健身房里。每个人的幸福是个价值组合的话,我主要把婚姻,健康,友谊,财产放到一起。我为我拥有的组合感到幸福。
我的个人简史写到近处,反而不象史了。象“flashbacks of a fool”,一个傻瓜的闪回。我这瓶红酒还在演化之中,你今天打开JOHNCHARDONNAY1969,和明天打开它,味道会略有不同。我还在演化,我是我今天的我。但是我知道我每天都在变成 “A BETTER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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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8
个人简史 (上) - [Flashbacks of a fool]
你知道每个人都是一部历史。我尝试着,写下我出生年到现在的个人简史。我发现写的越简单越真实。
童年
我母亲经常会把我关在房间里。她觉得出去和别的小孩子玩有一定的危险。有时,我被锁在家里,其他小朋友去隔着门看我,和我交流一下他们当天的活动内容什么的。我的记忆不是很清楚了。因为,我也有很多时间和其他孩子们玩。我们玩的游戏都很狂野,而不卫生。有很多游戏是和泥土,烧制的泥土(类似原始陶制品),玻璃球,木头,子弹壳,冰棍棍,烟盒,蜻蜓,蚂蚱有关的东西。很多游戏已经绝迹。我觉得那些东西一点都不会比京剧更逊色的可以成为国粹。因为,我们那时候可真开心。我们比现在的孩子要开心,要接近自然。我们从小就培养自己做硬汉。我们寻找掩体然后向彼此投掷石头子,石头子会越找越大,我们尽力躲避那些可怕的攻击。我们就像电影特洛伊里的硬汉一样硬。我们童年的很多时光都象是在模拟古代战争,暴力,刺激,险象环生。过年的时候,我们把大院的门插上,两个大院的孩子们隔着院墙,相互投掷鞭炮,要懂得不同形状的药焾燃烧速度的不同,要精确的掌握好时间,不然炸的是自己人。这简直就是原始战争的缩影。还好,我完好无损的度过了我的童年。我那时开始有点胖了。也许,不是我母亲把我有时关在家里,我可能会被别人的石头子砸破头。要是伤到后脑,可能就要比现在更傻。
也记得某些令人尴尬的经历,比如我做过小组长,我让我的两个小组员,帮我偶然做点家务,叠叠被什么的,作为交换我给他们贴小红旗。有次放学,他们觉醒了,冲我大喊“奴隶主,资本家”。我当时觉得非常尴尬。尴尬极了,当着那么多人,我觉得我做错了,无地自容。我记得我的组员一个叫小梅,一个叫二强。小梅现在香港大学教书。二强是中专老师。小梅后来和我的关系更好一些。
我还记得我的怜悯。那时有乞讨者敲门,我会从我的钱罐里拿出2至5分钱。钱的多少是根据他们衣衫褴褛的程度和表情的诚恳。别的孩子们说我很傻。可是,我无法控制我的怜悯。那时应该是1973-1976年的样子。
JESUS TO A CHILD,我会想起那首歌。
少年
生活主要是在学校里。考试,要考的好,排名次。那些家长总在评价谁家的孩子更有潜力读大学。大的学习好的孩子会成为小的孩子的榜样。我们羡慕他们能考上大学。觉得那是美好的和唯一的晋升之路。我还算幸运,父母都是教师。我学习还好,有时会非常好,因为他们总在家里教我。我那时开始养成了个不好的习惯,我上课会走神,因为我都学过了。后来,我跳级了一年。但是我还是上课走神。老师有时会用粉笔头砍我一下,提示我。我只能集中精力10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会沿着老师讲的联想到更远的地方。看prison break, 才知道这种本领可以让人成为天才。你看到台灯,你只想到台灯。他们看到台灯,会想到,连着台灯的电线,然后是人们怎么在发电厂发电的等等。当然,我没成天才。可是,从我的少年时代开始,我就有了集中精力的困难。化学考试的那些公式,我总是闻所未闻,我问同学,他们给我他们的笔记本,那些公式工工整整的排列着。我想“Shit, I must be daydreaming in the class.”后来我选择了文科。因为,文科的东西都在书上。我回家可以看书。我上课就像vacation, 度我思想的假。我享受我思维的跳跃感。就像我现在写作一样。
少年时代,也开始了我另一项人生爱好。我偏向于文学和艺术,或者任何和人类直觉表达方式有关的东西。我假期时候很喜欢去电影院。我记得,有次,看“德克萨斯州的巴黎”。我那时只有14岁,电影到了一半,人都走了差不多了,我看的很投入。那时,我意识到我开始喜欢抽象的东西。
我的少年时代基本是在空想和学习之间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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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6
好心人客栈 - [Flashbacks of a fool]
在北卡的时候,我去一个收留无家可归者的慈善机构做了几次志愿者。这是种教堂提供资助的集体宿舍,我给它起名叫好心人客栈。我要做的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我需要在3点前到达这个客栈,在那里和另外几个志愿者为无家可归的人准备晚餐。晚餐很简单,我们是团队协作。有人准备生菜,有人准备面包,有人准备火腿,有人准备汤。然后,我们用两块面包中间加上火腿,生菜和奶酪,就做成了一个三明治。我们几个人要做很多很多三明治。然后,我们还要把奶粉放到每个杯子里。六点左右,无家可归者回来了。他们都是男的,基本都是黑人,白天在外面做点零工,或者只是闲逛,大约有五六十人。他们回来后,排好队,我们站在餐台后,一个个给他们发晚餐。给每个人两个我们制作的三明治,一份汤,还有把杯子里加入热水,即做成牛奶。他们都在餐厅用餐,四五个人一桌,大家有说有笑,气氛和谐。
吃好饭,大概7点种,有个牧师会召集大家,去开个讨论会,这是每天要做的事情,我们也和黑人兄弟们一同坐在一个小教室里。大家先祈祷一下。然后牧师开始讲一段圣经,赞颂耶稣的伟大人格。然后,大家开始展开自我批评。几个黑人兄弟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讲述自己的堕落经历和忏悔。多数都是因为吸毒,毁坏了曾有的家庭。他们的口音,说话也像在rap. 一个人讲完了,另一个人也结合自己的经历,继续自我批评。然后,都会表达是耶稣给他们从新做人的勇气。总之,食宿是上帝提供的,大家不能白吃白住。
最后,可以娱乐了。有个电视。还有个很好的乒乓球台。他们告诉我,他们这里有个黑人兄弟是乒乓高手。在他们中间所向披靡。我应邀和他打一场。他们找来那个笑呵呵的黑人兄弟。比赛开始了,他站在对面,手里拿着拍子就像拿着把菜刀。唯一的技巧就是有旋转,被其他黑人兄弟称道为“MAGIC",“魔术”。但是,他球发的太高了。我逢球必扣。落案有声。他被打傻了。只是站着,摇头。其他围观的黑哥们一方面为我叫好,另一方面也为他们的高手不堪一击而惋惜失望。那黑人球手摇摇头,对着观众无奈的说“MAN, HE JUST CAN DO IT." “哥们,他就是能这么干。”
玩到10点钟,我和其他志愿者上楼,志愿者都是来自当地的白领。我去的几次,都是白人,有男有女。在这个客栈里,白人伺候黑人。楼上房间几个折叠床,我们都是盖个毛毯,和衣而卧。黑人兄弟们都住在楼下的一个巨大的房间里,每个人有一张床的地盘,象个大车店,倒也井然有序。第二天早上,志愿者5点起床,有人准备早饭。我负责给他们发洗漱用品。每次他们都是把牙膏牙刷什么的寄存到前台。每天早上领取。还有把保存个人有限财物的保险箱钥匙。
这基本就是美国最穷的穷人的生活了。他们每个人都觉得上帝在照顾着他们。MAY GOD BLESS YOU!







